伊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四号)
发布日期:2018-05-07 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法工委
《伊春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立法条例》已由黑龙江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于2018年4月26日批准通过,现予公布,自2018年7月1日起施行。
伊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18年4月26日
《伊春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立法条例》已由黑龙江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于2018年4月26日批准通过,现予公布,自2018年7月1日起施行。
伊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18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