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2023年立法计划建议项目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2-09-08 来源:- 作者:伊春人大

为进一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进程,增强公众对立法工作的参与度,推进法治伊春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黑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立法条例》《伊春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立法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市人大常委会、市人民政府2023年立法计划建议项目,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立法建议项目宗旨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立足我市“生态立市、旅游强市”发展定位,提出符合我市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具有较强的科学性、前瞻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立法建议项目,以良法促进善治。

二、内容和范围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第七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设区的市地方立法权限范围包括:城乡建设与管理、环境保护、历史文化保护等方面。立法计划建议项目,可以在《伊春市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中产生,也可以提出增补项目。

三、材料要求

提出制定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的立法建议项目,应写明地方性法规项目、政府规章项目的名称、立法目的、法律依据、立法必要性及可行性论证、拟解决的主要问题、拟设定的主要制度和措施等。已形成草案初稿的,一并报送。公民个人提出立法建议项目的,可以只提供项目名称和主要理由。

四、征集主体

全市各级国家机关、各民主党派、工商联、人民团体、社会组织、企事业单位和公民等。

五、截止时间

即日起至2022年10月15日止。

六、征集方式

立法建议项目可以采用传真、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提出,并注明“立法建议项目”、单位名称、联系人姓名及联系方式。

提出地方性法规立法建议项目的,请将有关材料报送至伊春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联系人:贾春风3602254(办),3604151(传真);电子邮箱:rdfgw603@163.com;地址:伊春市伊美区新兴中大街197号伊春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邮政编码:153000。

提出政府规章立法建议项目的,请将有关材料报送至伊春市司法局。联系人:张传艳3877135(办),3877155(传真);电子邮箱:ycsfjlfk7135@163.com;地址:伊春市仙翁山大街10号(市一中斜对面灰色办公楼)伊春市司法局,邮政编码:153000。

《伊春市2023年立法计划建议项目申报表》《伊春市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请登录伊春市人大常委会网站(www.ycrdw.gov.cn)“公告发布”专栏下载。

 

伊春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伊春市司法局

2022年9月8日

附件.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