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十五届人大法制委员会召开第二次会议

发布日期:2022-08-17 来源:- 作者:伊春人大

 

8月12日,市十五届人大法制委员会召开第二次会议,会议听取了常委会法工委关于《伊春市红松保护条例(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审议了《伊春市红松保护条例(草案修改稿)》(以下简称《条例(草案修改稿)》)。


委员们充分肯定了《条例(草案修改稿)》的修改工作,认为设立“鼓励单位和个人捐资或者认领红松”和“停止天然红松商业性采伐”等条款,有鲜明的地方特色,对促进红松资源有效恢复和培育具有重要意义。同时就《条例(草案修改稿)》中的焦点问题展开了充分讨论,委员们还对《条例(草案修改稿)》中个别文字提出了补充和删减的建议。

委员们一致认为《条例(草案修改稿)》以问题为导向,深刻总结了我市红松保护工作的有益经验,适用性和可操作性较强,同意将《条例(草案修改稿)》提交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讨论。

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刘天云出席会议,市人大法制委员会主任委员宋广秋主持会议。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市林草局、市司法局相关同志列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