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认真开展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

发布日期:2023-04-20 来源:- 作者:伊春人大

2022年,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认真落实二十大精神和全国人大常委会、省人大常委会关于新时代备案审查工作的决策部署,严格执行《黑龙江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条例》,按照职责分工,认真履职,将电子平台报备与纸质报备同步推进,将市本级与县(市)区人大常委会听取和审议备案审查工作情况报告同步开展,推进备案审查工作与时俱进,不断发展。共收到市本级“一府一委两院”及县(市)区人大常委会报送备案的规范性文件52件;县(市)区人大常委会共收到同级“一府一委两院”报送备案的规范性文件53件,扎实推进,稳步落实,做到了“有件必备”。

一、 强化支持,加强培训,提高队伍素质

持续加大业务培训学习的力度,不断强化备案审查培训指导。2022年9月末,首次采用网络直播方式举办全市人大系统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培训班,组织全市备案审查工作负责人员共45人开展在线培训,邀请省专家讲解了新形势下备案审查工作的重要意义和工作实践,法工委备案审查室对《黑龙江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条例》进行了解读。同时,推动指导备案审查工作规范化开展,编印《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指导手册》,为下一步做好备案审查工作打下了良好基础。

二、 主动指导,严格把关,推动工作创新

按照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的工作要求,全面落实地方人大常委会听取和审议备案审查工作情况报告制度。加强对县(市)区人大常委会备案审查工作的全过程督促与指导,通过上报工作安排、定期跟进工作进度、辅导报告内容等方式,指导县(市)区人大常委会首次完成听取和审议年度备案审查工作情况报告,实现了十个县(市)区全覆盖,开启了我市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听取和审议备案审查工作情况报告的先河,有力地推动了备案审查各项工作的开展。

三、及时验收,准确使用,发挥平台功效

充分依托“黑龙江省人大常委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信息平台”,持续推进备案审查信息化、智能化建设。68名全市各级规范性文件报备机关工作人员参与了平台操作学习辅导,确保平台及时验收,准确使用,不拖后腿,切实提升了审查人员的专业素质和能力水平。平台建成后,实现了省、市、县、乡四级联通,严格按照平台电子报备、审查要求完成规范性文件的报备、审查工作,切实使用好、维护好、管理好平台,真正发挥平台功效,最大程度实现信息化建设对备案审查工作的助推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