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执法检查

发布日期:2024-08-23 来源:- 作者:伊春人大


按照市人大常委会2024年度监督工作计划安排,近日,市人大常委会组成执法检查组,深入到铁力市、金林区和伊美区,就《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贯彻实施情况开展执法检查。


执法检查组围绕“强化耕地保护建设,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和重要农产品稳定安全供给;完善农业生产经营体系,促进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推动种业振兴,强化农业科技装备支撑;保护农业资源环境,推动农业农村绿色低碳发展;加大农业投入,完善农业支持保护制度;保障农民权益,促进农民稳定增收”等方面,先后深入铁力市年丰乡山泉合作社、王杨乡佳新现代合作社、金林区西林镇东风村、金山屯镇乐园村、伊美区伊春回龙湾牧业有限公司、伊春寒地森林猪繁育有限公司和黑龙江北域时代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实地开展执法检查,听取了铁力市、金林区、伊美区及有关部门工作汇报,并与基层干部群众、农民代表、企业负责人、农业科研人员进行了座谈交流。


执法检查组指出,开展《农业法》执法检查,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重要论述的具体举措,要充分认识农业法对于保障和促进农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意义。市政府及各县(市)区全面贯彻实施农业法,把法律确定的重大原则、重要制度、重点要求落实到“三农”工作各方面全过程,深化农村改革,发展农业生产力,推进农业现代化,维护农民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的合法权益,增加农民收入,提高农民科学文化素质,促进农业和农村经济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全市城乡融合发展实现新突破,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迈上新台阶,乡村(林场)全面振兴取得新进展。  

执法检查组强调,要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扎实推进农业农村改革各项工作,加大普法宣传力度和广度,不断调整优化农业生产结构,依法保障粮食等重要农产品供给安全。要依法强化农业科技和装备支撑,加快培育发展农业新质生产力,推动农业科技创新和成果转化。要依法完善农业农村支持保护政策,加快构建现代农业经营体系,积极发挥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社会化服务组织的带动作用,提升小农户生产经营组织化程度,让农民成为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的积极参与者和真正受益者。要加强农业环境保护,依法促进农业农村绿色低碳转型,加快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全面推进乡村(林场)振兴,奋力开创伊春农林现代化新局面。  

市人大农林委部分委员代表参加了执法检查。市人大农林委、市农业农村局、铁力市、金林区、伊美区人大常委会、政府负责同志及相关部门负责人协助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