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全市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调研报告

发布日期:2019-05-05 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人大调研组

 

                                              伊春市人大常委会调研组

                                                (2019年4月26日

 

市人大常委会:

为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委关于政府向本级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制度,促进我市规范和加强对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的管理,做好常委会会议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的准备工作,按照常委会监督工作计划安排,4月上旬,预工委组成调研组,听取了市财政局等部门的情况汇报,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座谈,比较全面地了解了全市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同时,委托铁力市、嘉荫县、伊春区、西林区、友好区等县、区人大常委会对本地区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情况进行调研。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全市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总量状况及特点

按照行政、财务隶属关系,纳入我市国有资产管理的行政事业单位共计570家,其中,行政单位270家,事业单位300家。截止到2018年底,全市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总额96.87亿元(其中,行政单位资产总额37.15亿元,事业单位资产总额59.72亿元),负债16.62亿元,净资产80.26亿元。从近三年的统计数据看,我市行政事业性资产呈以下几个特点:

一是资产总量呈逐年递增趋势。(表一)

表一:2016—2018年资产增长情况

二是事业单位资产所占份额高于行政单位。(表二)

表二:按单位性质分类的全市情况

三是负债每年都有增加,但增幅不大,负债率不高,负债较轻。(表三)

表三:2016—2018年资产负债情况

 

四是市县级资产占比相差不多。(表四)

表四:按管理层级分类的全市情况

 

五是资产主要集中在固定资产上,无形资产占比较小。(表五)

表五:按资产价值形态分类的全市情况

 

鉴于固定资产占比大,而固定资产以房屋和土地为主,大多形成的时间较久,原始价值较低,按现有市场价格计算,全市资产总额将有大幅增长。

二、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情况

近年来,特别是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以来,全市各级政府及财政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决策部署,深化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改革,在资产配置、使用、处置、收益、监管等节点的管理制度正逐步建立和完善。

(一)明确了国有资产管理体制。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实行“国家统一所有、政府分级管理、单位占有使用”的管理体制,在管理模式上,实行财政、主管部门、单位三个级管理模式。财政部门对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实施综合性管理。负责拟订行政事业资产管理规章制度、对行政事业资产配置、使用、处置和对外投资事项进行审批。主管部门负责本部门所属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在规定权限内进行资产管理事项审批。行政事业单位负责资产配置、使用、处置、出租、出借等事项的报批及对单位占有使用的资产实施具体管理。

(二)国有资产管理制度逐步完善。近年来,全市两级政府逐步建立健全国有资产管理制度,认真执行国家和省对国有资产管理办法文件,强化了对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一是在资产配置管理方面,规定了购置固定资产需经政府釆购,新增房屋建筑类资产需严格履行资产入账程序;二是在资产使用管理方面,建立了固定资产明细卡片,并定期进行核对,做到账、卡、物相符。定期对固定资产清查盘点,严格办理报批手续;三是在资产处置管理方面,严格执行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范围、审批程序、处置原则、收入管理等有关规定,实行“阳光操作”,提高资产处置透明度;四是资产收益管理方面,按照《黑龙江省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条例》的规定,国有资产收入作为政府非税收入上缴国库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降低了资产处置过程中的随意性,确保了国有资产不流失。

(三)摸清资产家底,确保完整安全。全市两级政府及财政部门按照财政部的通知要求,普遍组织开展了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市政府高度重视清查工作,制定了伊春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清查工作方案,对全市156家行政事业单位资产进行清查,通过资产清查,初步摸清资产底数和存在的问题。增强了行政事业单位对国有资产的重视,促使资产产权更加清晰,管理更加细化,进一步规范和强化了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意识,完善了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的基础数据,有效保障国有资产的安全和完整。

三、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存在的问题

(一)国有资产规范管理的意识不强。部分单位重视程度不足,固定资产管理制度不健全,没有建立资产流失问责制度,资产信用及保管没有记录,缺少固定资产实物登记台帐,资产不按规定定期盘点,没有交接手续。“重资金,轻资产”“重购置、轻管理”问题存在。

(二)国有资产底数还不够完全清楚。一些单位对固定资产缺乏清查盘点,造成帐面数量与实物不一致。固定资产更新、维修、调入不及时入帐,对报废和处置的资产不及时调账。

(三)国有资产管理基础工作还不够牢。一些单位缺乏有效的监督管理,随意使用资产,不按使用标准使用,还有一些单位存在呆帐、坏帐问题,这些都体现了管理制度的缺失。此外,信息化应用水平有待提高,现有的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已经不能完全满足新形式下资产管理的需要,信息化建设亟待提档升级。

四、意见建议

(一)强化国有资产规范管理意识。一是进一步提高国有资产管理重要性的认识,切实增强各部门单位规范管理意识,认真履行国有资产管理的工作职责,自觉依法管好国有资产,防止国有资产流失。二是进一步明确责任主体单位的权利和义务,做到责任有主体、行为有规范、问责有对象,并定期不定期开展督促检查。

(二)切实摸清资产底数,规范国有资产管理。市政府要高度重视资产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进一步摸清家底,推进规范管理。明晰产权,推进解决权证不全问题。严格资产出租出借等行为,采取有效措施实行规范管理,要建立健全资产出租出借制度,推进公开透明。

(三)夯实国有资产管理基础。要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切实堵塞管理漏洞,夯实制度基础,要建立健全资产管理、采购、监督、处置制度,对于制度的建设、监督和执行情况分开予以考核评分。建立完善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实现对资产从入口到使用再到出口三个环节的动态管理,便于财政部门、主管理部门及时全面的掌握各单位资产的总量、状态等,避免前清后乱,为实现资源共存、共用和优化配置创造条件。

今年是市政府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第一年,我们在把报告制度建立起来的基础上,将坚持先易后难稳步推进,逐步充实完善报告内容、提高报告质量,同时针对存在的问题,依法健全国有资产监管机制,使国有资产更好发挥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