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全市慈善工作情况的调研报告

发布日期:2023-04-20 来源:- 作者:伊春人大


 

伊春市人大常委会调研组

(2023年4月)

 

市人大常委会:

慈善事业作为一项公益性的社会事业,是社会福利事业的拓展和延伸,是社会保障体系的必要补充。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推动我市慈善事业发展,根据《伊春市人大常委会2023年执法检查、调查(调研)、视察安排》,于3月29日至3月31日,成立以张延杰副主任为组长、社会建设委全体为成员的调研组,深入到铁力市、嘉荫县、汤旺河县、乌翠区、伊美区等地和市民政局,通过召开座谈会、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和实地查看等形式,对全市慈善工作情况进行了专题调研。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我市慈善工作的基本情况

全市共有市级慈善会1家、县区级慈善会9家(南岔县未成立慈善机构)。近三年来,市慈善总会和各县(市)区慈善会共募集慈善资金1283.64万元,发放救助款(物)995.81万元,救助困难群众7万余人次。

(一)利用宣传引导,弘扬慈善文化。各级慈善机构在每年9月5日“中华慈善日”,利用电视台、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以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宣传普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各类慈行善举和正面典型,以及慈善事业在服务困难群众、抗灾防疫、促进社会文明进步等方面的积极贡献,引导社会公众关心慈善、支持慈善、参与慈善,推动慈善文化进机关、进企业、进学校、进社区、进乡村,弘扬中华民族团结友爱、互助共济的传统美德,力争为慈善事业发展营造良好社会氛围。据统计,各级慈善机构均在每年9月5日“中华慈善日”期间,开展“慈善法”宣传系列活动,累计共计发放《慈善法》宣传资料3000余份,发布信息91篇。

(二)筹集慈善资金,提供慈善保障。一是常态募捐。在市委的号召下,开展“慈善一日捐”常态化募捐活动,2020年至今,累计接受各界捐款941.96万元。二是专项募捐。2020年新冠疫情爆发以来,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疫情捐赠活动,共接收抗击疫情捐款341.68万元,全部用于支持武汉和我市疫情防控工作。三是对上争取。共计对上争取项目资金101.22万元,全部用于专项援助活动,努力改善“一老一小”特殊困难群体生活。

(三)合理规划项目,拓展救助范围。市民政局与市慈善总会根据善款使用量入为出的原则,围绕工作大局,因地制宜拓展项目内容。利用“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载体,创建了“情系朝晖”慈善援助品牌,着力打造八个慈善项目,切实加大对各类困难群体以及特定群体的帮扶关爱力度。将“爱心救助 情暖万家”慈善援助项目作为重点,纳入总会年度工作计划。2020年至今累计投入善款995.81万元。一是在每年春节、端午、中秋、重阳等传统节日开展走访慰问,共投入善款203.78万元,1.5万余名困难群众受益。二是支援疫情防控。累计投入善款373.64万元用于疫情防控,2万余人受益。三是实行专项救助。2021年至2022年,支持黑龙江省伊春市公安民警救助基金会开展救助因公伤、病(牺牲、伤残)及大病救助、困难补助的民警。共投入善款40万元,191人受益;2021至2023年初,针对因突发意外或患有重大疾病导致基本生活出现困难的的特定林业工人等本地特有群体开展临时救助,三年共投入善款60万元,1000余人受益;为伊春市退役军人关爱扶助基金会捐赠10万元慈善救助金,用于支持该基金会开展困难退役军人帮扶援助活动。四是举办助学活动。累计投入124.52万元,5千余人受益。五是捐赠“爱心座椅”。投入善款21.55万元向我市中心四城区捐赠500把爱心座椅,助力文明城创建。六是累计投入17.5万元,支持助老服务发展。其中:为汤旺县公办养老机构消防安全维修改造项目投入善款10万元;为中心医院医养护理院投入善款2万元完善服务设施;为中心城区公办和公建民营养老机构投入善款5.5万元购买娱乐设施。七是开展临时应急救助。累计投入41.6万元,使1000余人困难群众受益。八是投入善款103.22万元,开展定向捐赠。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虽然我市慈善事业取得一些成绩,但按照新形势下慈善工作的要求还存在很多不足,而且有些方面甚至存在较大缺陷,如不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强整改,势必对我市各级慈善工作的健康发展产生一定的消极影响。

(一)机构不够健全,宣传不够到位。一是原慈善总会会长因个人原因辞去会长后,多年没有选出会长,《慈善法》颁布以后没有召开慈善理事会。有的县至今没有成立慈善会,制约了慈善工作的开展。二是慈善工作的宣传力度不够,各地仅仅借助慈善宣传日活动做好宣传,难以在全市营造出弘扬慈善理念,提高民众的慈善意识的良好社会氛围。

(二)制度不够完善,职能定位不准。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颁布以来,我市还未建立新的《慈善法章程》及相关配套制度,导致各地开展慈善工作无章可循。同时在资金使用审批上,常以各级民政局长办公会议代替慈善理事会,社会组织与行政职能混淆。

(三)资金来源渠道单一,使用途径过窄。一是当前我市慈善机构募集资金的方式主要以2020年“慈善一日捐”捐赠为主,没有有效调动民众捐款的积极性,难以广泛吸纳社会慈善资源,导致慈善机构资金来源过于单一。二是慈善资金使用途径狭窄,用途多是与扶贫救助捐款捐物相关联,在做慈善的途径和范围上还存在很大的拓展空间。

三、意见建议

为了推动我市慈善事业健康发展,努力形成与社会救助工作紧密衔接,在扶贫济困、改善民生、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等方面充分发挥作用的慈善事业发展新格局,提出如下建议:

(一)加强组织建设,扩大宣传覆盖面。一是加强市本级和各县(市)区慈善会组织建设,按照届期及时做好换届改选工作,把热心公益事业、处事公正、具有一定社会影响力和组织动员能力的人员充实到慈善队伍。同时加大政府扶持和社会支持力度,促进我市慈善工作纳入健康运行轨道。二是要建立以推广慈善理念、传播慈善文化、深化慈善意识、扩大慈善影响力等慈善宣传工作为重点的长效宣传机制,创新宣传手段,讲好慈善故事,充分开展慈善文化进机关、进企业、进校园、进社区等活动及升级慈善网站等多渠道宣传慈善文化,激发社会正能量。

(二)强化引导监管,完善配套制度。一是尽快修改完善慈善会《章程》及相应制度,督促引导各级慈善组织健全内部治理结构,确保一切慈善活动按照组织章程有序运作,促进慈善工作的独立运行和有效监管的统一。二是加强对慈善工作的大力支持和宏观引导,出台促进慈善工作均衡发展的政策举措,鼓励慈善资金向文化、体育以及环保等领域延伸。

(三)聚力募捐工作,拓宽募捐渠道。一是构建全方位、多元化、多渠道的募捐新格局,进一步拓宽慈善资金募集的思路,积极开拓募捐的新领域。二是建立全方位的慈善政策保障体系工作。企业和个人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政策是国家促进慈善事业发展的重要举措。政府要协调相关部门落实企业和个人公益性捐赠所得税税前扣除政策,确保捐赠企业和个人及时、准确享受税收优惠政策,形成社会参与支持慈善事业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