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春市人民政府关于2022年度全市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综合报告

发布日期:2023-07-04 来源:- 作者:伊春人大

市人大常委会:

按照《中共伊春市委关于建立市政府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制度的实施意见》要求,现将2022年度全市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如下。

一、国有资产总体情况

(一)企业国有资产(不含金融企业)情况

2022年,全市纳入经济运行监测范围的国有企业36户,其中:正常经营企业共有19户(伊春森工集团,市本级企业9户,县(市)、区管理企业9户);非正常经营企业17户(森工院墙企业9户,市本级企业3户,县(市)、区管理企业5户)。资产总额198.92亿元,负债总额136.87亿元,所有者权益62.05亿元。营业总收入累计实现14.46亿元,已交税费累计0.46亿元,利润总额-2.02亿元,同比减亏31.5%。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率为103%。其中,伊春森工集团作为“省属市管”的重点企业,资产总额133.94亿元,负债总额80.54 亿元,所有者权益53.41亿元,营业总收入8.7亿元,利润总额-1.84亿元,已交税费0.26亿元。

(二)地方国有金融企业资产情况

目前统计地方国有金融企业共3户,分别是伊春市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铁力农商银行、铁力市中小企业融资担保公司。截止2022年末,伊春市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资产总额2.73亿元,负债总额1.05亿元,所有者权益1.68亿元,国有资本2.73亿元,同比增长3.27%,国有资本保值增值率为103.27%。铁力农商银行资产总额44.60亿元,负债总额41.25亿元,所有者权益3.35亿元,国有资本1.67亿元,国有资本保值增值率为100.15%。铁力市中小企业融资担保公司资产总额1.21亿元,负债总额0,所有者权益1.21亿元,国有资本1.05亿元,国有资本保值增值率为100%。

(三)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情况

以2022年12月31日行政事业单位账面数为时点数。全市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总额330.49亿元,负债总额36.71亿元,净资产总额293.78亿元。其中:行政性国有资产总额105.34亿元,负债总额9.49亿元,净资产95.84亿元;事业性国有资产总额225.16亿元,负债总额27.22亿元,净资产197.94亿元。

(四)国有自然资源资产情况

根据2021年度国土变更调查同口径数据,全市国土调查总面积328.01万公顷。其中:耕地28.68万公顷,园地0.23万公顷,林地270.89万公顷,草地1.44万公顷,湿地17.41万公顷,城镇村及工矿用地3.25万公顷,交通运输用地0.87万公顷,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4.07万公顷,其他土地1.17万公顷。全市多年平均地表水资源量为81.21亿立方米,地下水资源量为22.72亿立方米,扣除重复计算量20.37亿立方米,全市多年平均水资源总量为83.56亿立方米。我市共发现各类矿产60种,查明资源储量的矿产有33种。

二、2022年度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情况

(一)企业国有资产(不含金融企业)

持续健全完善伊春森工集团“省属市管”制度体系。结合伊春森工集团发展实际,先后制定24项管理制度、办法、指引,进一步从制度上规范“省属市管”体制,促进企业依法经营。《伊春市直党群机关落实伊春森工集团省属市管体制职责任务清单(试行)》,明确了市国资局履行“省属市管”考核、产权、改革等26项职责任务,从人事薪酬、资产监管、投融资监管、决策程序监管等方面实行管理,加强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结果运用,督促企业完善各项改革措施,构建更加系统完备的制度体系,支持其步入绿色发展的快车道。

决战决胜国企改革三年行动。全力实施国企改革三年行动,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抓落实促发展。成立了以市委书记、市长为组长的市国企改革领导小组,将推进国企改革三年行动作为贯彻国家和省、市决策部署的重要政治任务,作为推动伊春绿色崛起的难得机遇,作为促进国企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手段。市主要领导高度重视,3次就国企改革三年行动作出明确具体的批示,分管市领导亲自主持召开5次市国企改革领导小组会议研究部署国企改革三年行动,市国企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召开10次专题会议、先后5次向参改企业下发工作提示函,推动各项任务落实。省国企改革领导小组确定的国企改革三年行动主体任务29项和《伊春市国企改革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0-2022年)》确定的49项改革工作目标,经省国企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2022年末评估验收已认定为全部完成,改革质效逐步显现,为做强做优做大国有经济奠定坚实基础。

提升国有资产监管能力。加强企业预决算管理,选取伊春伊春森工集团、南岔粮库作为预算管理试点单位,先行示范;完成各监管企业信息公开制度备案、国资系统在线监管建设工作,实现常态化数据采集和共享交换。同时,加强企业账户资金管理,制定《伊春市国资局关于加强监管企业银行账户及资金管理的指导意见》,并对公共汽车公司、自来水公司、南岔粮库资金账户管理情况进行检查,确保监管企业资金安全。充分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完成17个林业局公司2021年度经营业绩考核、森工集团和南岔粮库企业负责人年度经营业绩考核工作,并同步开展对森工集团和南岔粮库董事会和董事年度考核评价,全面推进专业尽责、规范高效的董事会建设。

(二)地方国有金融企业资产

完善国有金融资本管理体系。贯彻统一规制、分级管理原则,落实国有金融资本管理政策。按照财政部要求,市财政局对市融资担保公司履行地方国有金融资本管理职责,负责财务监管、绩效考核、财务报告等工作。铁力市财政部门、国资监督管理机构、金融办等部门对铁力农商银行、铁力市中小企业融资担保公司国有金融企业进行监督管理。同时铁力市政府制定《铁力市政府性融资担保公司审核决策制度》,明确规定铁力市中小企业融资担保公司业务范围、内控机制、业务流程等,夯实企业制度基础。

(三)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

强化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制度体系。按照国家“放管服”改革要求进一步简政放权,优化工作流程,提高资产管理服务效能。修订完善《伊春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暂行办法》。明确资产的管理机构及职责、基础管理、资产配置、使用和处置、监督和法律责任,进一步调整资产处置审批权限,简化申请资料,优化处置程序,缩短办理时限,规范高效完善资产管理处置工作。

促进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相结合。加强行政事业单位新增资产配置预算管理,建立新增资产配置预算管理制度,把资产配置管理与部门预算管理、政府采购管理、单位职能和实际需要紧密结合。同时依据《市级党政机关通用办公设备家具购置费预算标准(暂行)》,结合申报资产配置单位的人员编制、资产存量及工作需要等情况进行审批。避免超标准、超数量购置资产造成财政资金浪费。

推进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公务仓管理模块的实施应用。加强行政事业单位闲置资产管理的有效盘活利用,推进资产共享、共用和集约化管理。委托久其软件公司在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平台内搭建公务仓管理系统模块,对行政事业单位闲置、超标准配置以及临时机构的资产等进行统一管理、统一调配、统一处置。目前公务仓系统已经试配完成。

推进县区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建立使用。为全面实现市辖区内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网络动态化监督管理,推进资产科学化管理再上新台阶,结合历史遗留问题等实际情况,充分发挥好资产信息系统的科技化管理作用,及时下发《关于加快建立资产信息系统的通知》,对新成立的四县及四区的资产管理信息系统进行建设完善工作。通过建设资产管理信息系统,梳理相关数据,规范审批流程,明确管理责任,全面实现我市资产的科学化、法制化、动态化、阳光化管理。

开展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制定《关于开展伊春市市本级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的通知》及《伊春市市本级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方案》,以被动等待改为主动自查,指导各资产清查单位自行成立资产清查工作机构,对本单位资产账目情况、资产实物状况、资产使用分布情况以及资产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全面梳理,并针对清理出的账实不符的资产盘盈、盘亏等历史遗留问题,经调查分析后,按照相关规定报批核销处理。

(四)国有自然资源资产

积极推进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工作。在前期调研座谈、现场踏勘、部门对接、意见征求等工作的基础上,形成市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初步方案,牵头推进“三区三线”划定工作。2022年11月1日,我市“三区三线”划定成果经自然资源部质检通过并正式启用。目前,市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已结合“三区三线”划定成果修改完善,并按照国家和省要求推进规划报批工作。

严格坚守耕地保护红线。实施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落实好耕地保护目标党政同责,保障耕地保护目标和永久基本农田数量不减少、质量不降低,为全方位夯实粮食安全根基打下基础。坚决守住耕地保护红线,完成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工作任务,划定的耕地保护目标411万亩、永久基本农田目标281.10万亩。

抓好节约集约用地管理。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有关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政策要求,规范土地利用行为。严格土地使用标准管理,对照落实国家出台的《土地使用标准》《禁止供地项目目录》《限制供地项目目录》等有关供地政策标准,规范项目建设土地使用标准审查;对于国家和省尚未出台建设项目用地控制标准等建设项目,组织开展建设项目节地评价,保障土地资源节约集约可持续利用。完成全市4个经开区、1个产业园区开展2022年度开发区土地集约利用监测统计工作。

三、下一步工作安排

(一)持续深化国资国企改革,依法依规履行出资人职责。有序实施新一轮国企改革专项行动,加快建立灵活高效的市场化经营机制。依法依规全面履行伊春森工集团省属市管出资人机构职责,不断健全完善森工集团公司现代企业制度和市场化经营机制建设;扎实推进“三项制度”改革,构筑管理人员能上能下、收入能增能减、员工能进能出经营机制。

(二)强化金融资产管理,促进地方国有金融企业高质量发展。进一步加强相关制度建设、补齐制度短板,规范管理金融资本国有企业。同时对从业人员做好系统培训,持续加强金融业务知识、担保业务知识、法律知识学习,提升能力素质。

(三)完善行政事业国有资产制度体系,推进资产管理提质增效。建立健全资产盘活工作机制,有效盘活行政事业单位闲置国有资产。通过自用、共享、调剂、出租、处置等多种方式提升资产利用效率,同时做好资产管理纳入预算管理一体化并网运行工作。

(四)全面贯彻落实生态文明建设思想,不断加强和改进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扎实推进完成自然资源资产管理体制改革任务,全力开展市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工作,积极做好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清查和委托代理机制试点工作。同时以国土三调为契机,全面摸清自然资源现状,切实作好调查成果完善工作。形成权威的自然资源调查数据,为自然资源科学保护和开发利用及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提供前提坚实的数据保障。

 

 

 

伊春市人民政府

2022年6月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