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2年度全市企业国有资产(不含金融企业)管理情况的调研报告
发布日期:2023-07-05 来源:- 作者:伊春人大
伊春市人大常委会调研组
(2023年6月)
市人大常委会:
为贯彻落实市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根据《中共伊春市委关于建立市政府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制度的实施意见》和《伊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23年监督工作计划》工作安排,6月2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刘天云率领预算工作委员会组成人员和部分市人大代表组成调研组,开展了2022年度全市企业国有资产(不含金融企业)管理情况调研。调研组实地走访了伊春汇源佳伊饮品有限公司和伊春市自来水有限公司中心城净水厂等部分国有企业,查看了企业的运营管理情况;召开了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伊春森工集团公司、市建筑工程公司、市政公用事业服务中心、南岔粮库、市供热集团等部门和企业负责人座谈会,听取情况介绍并座谈交流,深入了解了我市企业国有资产(不含金融企业)总体情况、管理状况、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等,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企业国有资产与管理基本情况
近年来,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市政府及其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加强和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加强和改进企业国有资产监管、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等要求,不断转变监管方式,加大简政放权,有效提升服务水平,有力推动国有企业转型升级,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呈现良好态势。
(一)企业国有资产基本情况
2022年全市纳入经济运行监测范围的国有企业36户,其中:正常经营企业共有19户,包含省级国有企业1户,市本级国有企业9户,县(市)、区级国有企业9户;非正常经营企业17户,包含省级国有企业(森工院墙企业)9户,市本级国有企业3户,县(市)、区级国有企业5户。
国有企业资产基本情况
|
国有企业户数(户) |
资产总额 (亿元) |
负债总额 (亿元) |
所有者权益 (亿元) |
|
正常经营 |
非正常经营 |
||||
省级 |
1 |
9 |
147.67 |
93.44 |
54.23 |
市级 |
9 |
3 |
15.15 |
18.66 |
-3.52 |
县市区级 |
9 |
5 |
36.1 |
24.77 |
11.34 |
合计 |
19 |
17 |
198.92 |
136.87 |
62.05 |
从资产情况看,截止2022年末,全市企业国有资产总额198.92亿元,同比增长12.4%;负债总额136.87亿元,同比增长17.2%;所有者权益62.05亿元,同比增长3.0%。其中,省级国有企业资产总额147.67亿元,负债总额93.44亿元,所有者权益54.23亿元;市本级国有企业资产总额15.15亿元,负债总额18.66亿元,所有者权益-3.52亿元;县(市)、区级国有企业资产总额36.1亿元,负债总额24.77亿元,所有者权益11.34亿元。
国有企业(正常经营)经营情况
|
利润(亿元) |
同比(%) |
保值增值率(%) |
省级 |
-1.84 |
17.6 |
106 |
市级 |
-0.17 |
57 |
93.9 |
县市区级 |
0.25 |
643 |
67.6 |
合计 |
-1.76 |
34.1 |
104 |
从经营情况看,2022年,全市国有企业营业总收入累计实现14.46亿元,同比增加4.4亿元,增长43.9%;企业利润总额累计-2.02亿元,同比减亏31.5%;百元营业收入支付的成本费用138.2元,同比减少24.9元;企业已交税费累计0.46亿元,同比增加616万元,增长15.5%。在正常经营的19户企业中,企业利润总额为-1.76亿元,同比减亏34.1%,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率为104%,其中,省级国有企业利润-1.84亿元,同比减亏17.6%,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率106%;市本级国有企业利润-0.17亿元,同比减亏57%,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率93.9%;县(市)、区级国有企业利润0.25亿元,同比增长643%,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率67.6%。
(二)国企改革取得突破进展
为着力化解资产不优、活力不足、历史遗留问题多等不利因素,市政府全力实施国企改革三年行动,补短板、强弱项,稳步推进国资国企改革。目前,省国企改革领导小组确定的国企改革三年行动主体29项任务和《伊春市国企改革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0-2022年)》确定的49项改革工作目标,经省国企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两次线上评估验收已认定为全部完成,改革质效逐步显现,为做强做优做大国有经济奠定坚实基础。
(三)国资国企监管效能提升
市政府及其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始终贯彻新发展理念,合理优化国有资本布局结构,推进国企发展。建章立制,印发了《伊春市直党群机关落实伊春森工集团省属市管体制职责任务清单实行等五个文件》《对混合所有制企业实行差异化管控的通知》《伊春市国资局关于推进监管企业信息公开的指导意见(试行)》《伊春市国资局关于加强监管企业银行账户及资金管理的指导意见》等,不断提高对企业的监管能力,确保国有资产管理规范有序。以管资本为主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准确把握国有资产监管机构的出资人代表职责定位。制发、核定总会计师、企业负责人、森工集团各林业局党委书记董事长等考核评价制度和指标,完成了对伊春森工集团及所属企业效益晾晒及正常经营企业主要指标排名工作,责成森工集团对所属企业利润指标排名后三位的企业主要责任人开展约谈提醒工作。三年来减亏63.3%,亏损面下降54.84%,实现亏损额、亏损面双下降30%的治亏目标,切实维护国有资产安全,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二、企业国有资产管理面临的困难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国有企业减亏工作比较困难。由于我市大部分国有企业承担社会公益职能,盈利能力不足,同时受市场和疫情等因素影响,虽然2022年度减亏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但我市各级正常经营的19户国有企业中,11户企业利润总额为负数,减亏任务艰巨。
(二)企业国有资产利用率有待提高。我市国有企业经济总量偏小,产业规模不足,抗市场风险能力较弱;受地域、资源、人才、科技等因素制约,利润率偏低,国有资产整体优势难以得到有效发挥,服务全市经济和社会发展的能力不强。
(三)国有企业改革还需进一步深化。非正常经营国有企业资产占全市企业国有资产总额的26.28%,比重较大,盘活这些资产尚未找到有效路径,历史包袱较重,难以灵活应对市场;部分国有企业还没有形成完善的内部管理体系,推动企业制度改革、加快企业高质量发展等方面任重而道远。
三、改革完善企业国有资产管理的建议
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指出,“坚持和完善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毫不动摇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毫不动摇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深入学习贯彻报告精神,坚持和加强党对国有企业的全面领导,推进国有经济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不断推动国企改革走深走实,持续提升国有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
(一)进一步夯实基础工作。市政府及相关部门要进一步加大国有资产清查核实力度,科学准确掌握国有资产基本情况,摸清家底。要加快建立全口径国有资产信息共享平台,实现互联互通,全面反映各类国有资产配置、使用、处置和效益等基本情况。
(二)完善资本管理体制。政府及国有资产监管机构要准确把握出资人职责定位,改进监管方式和手段,加强对经营质量和财务状况的监测。建立健全违法违规经营和重大决策失误责任追究机制,加强各监管部门之间的统筹协调,进一步完善全面覆盖、制约有力的监管体制。
(三)强化企业内部管理。加强和改进党对国有企业的领导,充分发挥政治核心领导作用。进一步完善企业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集体决策机制和议事规则,加快形成相互制约、运转高效的经营管理机制。健全企业内控管理制度,加强经营风险分析和债务隐患排查,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四)优化国有资本布局。充分发挥国有资本引领作用,聚焦重点领域、重点项目,瞄准科技创新、文化旅游等新兴产业,带动民营企业、中小企业发展。继续调整国有资产结构布局,合理配置资源,盘活国有资产,避免资产闲置浪费和流失,严格按照法定程序、法定标准,配置、处置、出租出借相关资产。
(五)推动提高经济社会效益。公益类企业要以保障民生、服务社会为主要目标,提高服务效率,做好成本控制,保障民生需要。商业类企业重点围绕增强国有经济活力、实现资产保值增值,立足主业有序进退,增强行业竞争能力,提升经营效益业绩,增强国有企业的竞争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