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伊春市人民政府关于2023年度全市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情况的报告》和《伊春市人民政府关于2023年度全市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综合报告》的审议意见

发布日期:2024-06-25 来源:- 作者:伊春人大

伊春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了《伊春市人民政府关于2023年度全市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情况的报告》和《伊春市人民政府关于2023年度全市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综合报告》。会议认为,市政府及相关部门认真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人大国有资产监督工作的重要论述,全面落实党中央、全国人大和省委、市委关于国有资产管理系列决策部署,巩固国企改革成果、持续推进国有企业振兴、不断提升国有企业核心竞争力,壮大国有金融企业资本实力、增强企业防范化解风险能力,完善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制度、有效盘活利用闲置置产,国有自然资源资产重点领域改革持续推进、国土空间规划引领作用不断增强、资源保护力度持续加大。这两个报告坚持全口径、全覆盖,重点突出,反映情况客观,下步工作安排措施得当。

会议对政府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规范管理深化改革,不断提升国资监管效能

市政府及相关部门要在推动东北全面振兴中抓住伊春机遇,持续深化国资国企改革,推进国有经济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下大力气做好企业减亏工作,加快新质生产力赋能高质量发展步伐,提升国有企业内生动力和市场竞争力;规范资产使用处置程序,进一步加大行政事业资产盘活力度,挖掘存量资产潜能,提高资源配置水平,推动国有资产有效转化为国有资本;统筹发展与安全,加强和改进金融企业国有资产监管,提高国有金融防范风险能力,更好服务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做好国有资产数据与人大预算联网监督系统的衔接,持续提升国有资产管理和监督水平。

二、提高认识强化担当,牢固树立生态文明思想

市政府及自然资源相关部门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黑龙江期间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立足生态优先、绿色发展方向,切实将生态发展理念融入自然资源保护、开发、利用、监管等各个环节,把资源优势、生态优势转化为发展新动能新优势,推动形成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现代化建设发展新格局。

三、规划引领国土开发,持续提升资产管理水平

认真组织实施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确保规划确定的各项目标和任务落地落实,提高城市规划、建设、治理水平。充分发挥国土空间规划对经济社会发展的促进作用,严守耕地保护红线和各项建设控制线,夯实安全发展的空间基础;优化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筑牢小兴安岭生态屏障,着力建设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国家重点旅游城市、森林产品和绿色食品产业基地。

四、保护优先合理利用,全方位统筹一体化推进

正确处理好保护与合理利用国有自然资源与经济高质量发展之间的关系,合理控制国土开发强度,依法打击破坏自然资源违法行为。实施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压实粮食安全责任;加强用水管理,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统筹推进山水林田湖草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深化“林长+河湖长+田长”联动机制,不断提高森林防火灭火能力。加快全市生态资源资产盘点评估,助力“森林碳汇城市”建设,实现生态效益、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的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