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春市人民政府关于2025年度全市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综合报告
发布日期:2026-07-07 来源:- 作者:伊春人大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受市政府委托,现向本次人大常委会报告2025年度全市国有资产管理情况,请予审议。
一、国有资产管理基本情况
(一)企业国有资产(不含金融企业)
2025年,纳入经济运行监测范围的国有企业23户,资产总额225.81亿元,其中:省属资产总额175.1亿元,市属资产总额28.29亿元,县(市)区级资产总额22.42亿元;
负债总额152.23亿元,其中:省属负债总额113.41亿元,市属负债总额32.08亿元,县(市)区级负债总额6.74亿元;
所有者权益总额73.58亿元,其中省属所有者权益总额61.67亿元,市属所有者权益总额-3.78亿元,县(市)区级所有者权益总额15.69亿元;
营业总收入14.81亿元,其中:省属营业总收入10.95亿元,市属营业总收入1.73亿元,县(市)区级营业总收入2.13亿元;
利润总额-0.47亿元,其中:省属利润总额0.0018亿元,市属利润总额-0.52亿元,县(市)区级利润总额0.052亿元。
其中,伊春森工集团作为“省属市管”的重点企业,总收入10.95亿元,同比减少6.1%;利润总额0.0018亿元,同比减亏100.1%;资产总额175.09亿元,同比增加9.1%;负债总额113.42亿元,同比增加18.8%;所有者权益61.67亿元,同比减少5.1%
(二)地方国有金融企业资产
截至2025年末,地方国有金融企业共2户,分别是伊春市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铁力市担保公司。资产总额3.63亿元;负债总额0.53亿元;所有者权益合计3.10亿元。其中:市担保公司资产总额2.42亿元;负债总额0.53亿元;所有者权益1.89亿元。铁力市担保公司资产总额1.21亿元;负债总额0.0038亿元;所有者权益1.21亿元。资本权益总额2.56亿元。
(三)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
截至2025年12月31日,伊春市资产总额(账面净值,下同)417.21亿元,较上年增长14.65%;其中伊春市市直资产总额104.98亿元,较上年增长1.65%。
负债总额34.97亿元,较上年增长-8.54%;其中伊春市市直负债总额21.57亿元,较上年增长-0.28%。
净资产382.24亿元,较上年增长17.37%。其中伊春市市直净资产83.41亿元,较上年增长2.16%。
伊春市行政单位资产总额159.94亿元,占资产总额的38.34%;其中伊春市市直行政单位资产总额25.68亿元,占资产总额的24.46%;
事业单位资产总额257.27亿元,占资产总额的61.66%。其中伊春市市直事业单位资产总额79.30亿元,占资产总额的75.54%。
(四)国有自然资源资产
根据2025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数据,全市国土调查总面积328.01万公顷。其中:耕地28.39万公顷,园地0.44万公顷,林地270.96万公顷,草地1.28万公顷,湿地17.17万公顷,城镇村及工矿用地3.31万公顷,交通运输用地1.03万公顷,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4.12万公顷。共发现各类矿产60种,林地总面积270.99万公顷。全市草原总面积1.27万公顷,共有17.46万公顷湿地。我市境内主要有黑龙江和松花江两大水系,大小河流702条。流域面积在50平方公里以上的河流203条。全市年平均水资源总量85.01亿立方米;全市各类野生植物1390余种,野生动物资源共有兽类资源6目18科67种,共有自然保护地58个,总面积119.69万公顷,其中:自然保护区23处,森林公园22处,湿地公园3处,地质公园7处,风景名胜区3处。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完成情况
2025年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完成0.0069亿元,较上年减收5.29亿元,减收的主要原因是2024年金林区特许经营权收入5.3亿元为2024年一次性收入;2025年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完成0.28亿元,较上年支出增加0.0313亿元,主要是加大上级转移支付资金,强化对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补助保障。
二、2025年度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情况
(一)企业国有资产
1.深化国企改革,夯实发展基础。一是聚焦国企改革深化提升行动,系统谋划27条收官标准,高质量完成54项改革任务,圆满实现国企改革深化提升行动收官。二是持续健全企业法人治理结构,完成正常经营的一级监管企业公司章程修订及批复,推动11家监管企业完成内设监事会及监事的撤销工作。三是扎实开展“小散弱”专项整治,制定市政公用事业服务中心及森工院墙企业相关整合方案,并顺利完成相关整治工作。
2.优化经营机制,提升发展动能。一是聚焦现代企业制度建设,指导11户监管企业全面推行经理层任期制与契约化管理,推动所属子企业全面建立末等调整和不胜任退出制度;建立外部董事人才库,将21名专业人才筛选入库,为企业专业化运作提供坚实保障。二是扎实推进薪酬制度改革,将森工集团、市建公司、南岔粮库3户企业纳入工资总额预算管理,印发薪酬分配管理实施意见,以制度构建推动市场化经营机制深化。三是全力维护资产安全,组织监管企业开展闲置及出租资产专项梳理,全年梳理闲置资产1152项;2025年末,2家企业通过出租盘活资产37万元,对3家企业资产违规出租情况进行通报并责令限期整改,切实保障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3.强化严管严控,健全发展机制。一是坚持制度先行,印发内控体系建设指导意见及“亏损治理决战攻坚年”行动方案,修订投资监督管理办法并配套发布投资项目负面清单,为企业合规经营与风险防控提供明确政策遵循。二是动态优化授权放权,根据监管形势对《授权放权清单》7项条款进行调整完善,进一步扩大授权范围,激发企业内生动力。三是聚焦重点领域监管,围绕招投标、“靠企吃企”等问题常态化开展国资监管检查2次,发现问题25项,已全部整改完成。为堵塞监管漏洞、维护资产安全奠定坚实基础。
(二)地方国有金融企业资产
1.规范财务管理,严防资产流失。严格落实省财政厅要求,推动金融类企业完成产权登记。督促企业按时完成年度决算与季度财务报表报送,扎实开展绩效评价,不断提升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能力。
2.聚焦担保机构,深化履职监督。按要求完成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国有金融资本产权登记,依托财政部产权管理信息系统,按时上报相关数据,做好统计分析。切实履行对市融资担保公司的出资人职责,通过季度财务快报、年终决算等方式强化财务监管与绩效考核,全面掌握国有金融资本运营动态。
(三)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
1.健全制度体系,优化审批权限。落实简政放权要求,下放部分市直单位国有资产处置审批权限,强化财政部门综合监管职能。指导各县(市)区同步完善资产管理办法,细化配置、使用、处置及收益管理规范,确保管理有章可循。
2.开展专项检查,强化监督整改。印发固定资产管理专项检查通知,对15家市直单位开展抽查,针对发现的9家单位管理不规范问题,及时督促整改,保障资产安全高效使用。
3.规范盘活处置,提升使用效益。坚持统筹协调与市场化运作原则,严格通过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开展闲置资产盘活处置,确保流程公开透明、收益最大化,严防违规处置。
4.抓实数据核验,深化公车管理。严格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健全公车全链条监管体系。推进资产管理系统与省公车平台数据互联互通,全面核验车辆资产信息,重点纠正分类错误、录入不规范等问题,提升监管精准度。
(四)国有自然资源资产
1.强化收益征管,确保应收尽收。在国有建设用地方面,2025年全市审批建设用地103宗、面积272.09公顷,其中划拨用地49宗、57.19公顷,出让用地54宗、214.90公顷,实现土地出让收入6.8亿元并全额收缴到位,创十年新高。在矿业权方面,全年出让采矿权1宗,矿山储量58.86万立方米,采矿权出让收益51.96万元,已足额缴入国库。
2.完善空间规划,优化布局结构。加快构建全域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在市县两级规划获批基础上,全力推进乡镇级规划编制报批。截至2025年底,全市27个需单独编制的乡镇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全部批复,全面建成“市—县—乡镇”三级规划体系,为国土空间高效利用提供坚实规划支撑。
3.严守耕地红线,严格用途管制。实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从严管控耕地转为建设用地,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巩固“三区三线”划定成果。强化耕地占补平衡监管,扎实开展专项整治,2025年全市办理涉及耕地的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项目13个、占用耕地22公顷,均在用地报批前足额落实占补平衡。
4.坚持节约集约,提升用地效能。严格落实国家、省节约集约用地政策,强化土地利用标准审查。2025年完成土地使用标准审查项目27个、面积676.32公顷;消化处置批而未供土地72.17公顷、闲置土地12.4公顷,两项指标均超额完成省定年度任务。持续强化土地市场动态巡查与供后监管,推动土地资源高效利用。
5.推进确权登记,明晰产权边界。加强部门协同,归集三调、“三区三线”、重点林区、水资源等基础数据,完成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底图编制。同步开展市本级集体土地所有权更新,划定自然资源登记单元213个、总面积6131.09公顷,实现湿地、林地、草地、荒地等主要自然资源类型全覆盖。
6.从严执法监管,严查违法违规。聚焦土地、矿产两大重点领域,依法查处自然资源违法违规行为,维护国有资源管理秩序。2025年查处土地违法案件14起,涉及土地面积27584.07平方米,罚没款21.15万元,全部依法办结。查处矿产违法案件2起,均为越界开采建筑用花岗岩,涉及资源量7419.68立方米,依规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其中1起款项已缴清,另1起因法院查封,经申请延期至2026年6月30日缴纳。
三、存在的困难
当前全市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虽取得阶段性成效,但对照高质量发展要求,仍存在一些短板弱项和突出问题,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
(一)国有企业市场化发展能力不足。多数国企承担较多公益服务职能,受市场环境、资源禀赋、人才支撑、地域条件等多重因素制约,核心竞争力不强,市场化经营水平不高,盈利能力提升较为缓慢。
(二)行政事业性资产管理不够规范,金融类企业运行压力较大。部分行政事业单位存在 “重购置、轻管理、重占有、轻使用” 倾向,资产日常管护不到位;基层人员多为兼职,专业能力不足,造成台账更新滞后、信息不准、账实不符等问题。地方融资担保机构抵质押资产、应收代偿款、抵债资产占压资金规模较大,资产清收处置流程繁琐、效率偏低,造成企业资金流动性紧张,制约银担合作深化及融资担保业务提质扩容。
(三)自然资源执法监管体系尚不健全。受体制改革影响,市、县两级自然资源执法体制机制仍需完善,执法力量、技术装备配备不足,难以实现全域全时段有效监管。同时,自去年起自然资源部不再下发卫片图斑,部分县(市)区执法队伍人手紧张、一人多岗问题突出,日常执法监管保障能力有待进一步加强。
四、下步工作安排
(一)坚持改革监管并重,夯实国企高质量发展根基
持续深化国企改革,健全经理层契约化管理、薪酬效益联动机制,优化市场化经营模式。严格落实伊春森工集团“省属市管”监管职责,规范重大投资决策,完善法人治理结构,配齐配强外部董事,提升科学决策水平。加大亏损企业治理和低效闲置资产盘活力度,推动资源向主业集中。紧盯重点风险领域常态化开展督查,优化差异化考核体系,依托数字化监管平台实施穿透式监管,筑牢风险防线,推动全市国资国企规范运营、提质增效。
(二)抓实行政事业管控,提升资产管理使用效能
持续夯实行政事业资产管理基础,规范资产全流程管控,压实管理主体责任,常态化开展资产清查,确保账实相符。全面摸排低效闲置资产,通过多元方式盘活存量资源,探索市场化运营模式,挖掘资产增值潜力。强化动态监管,加大督查力度,实行问题台账销号管理,落实闭环整改,筑牢资产安全防线。
(三)强化金融国资监管,赋能地方金融产业发展
抓实金融国有资产监管,以党建引领国企规范经营,严控非生产性开支。完善产权登记体系,摸清金融国资底数,守住资产安全底线。强化企业财务管控,规范财务收支及不良资产处置流程,健全投融资财务管理制度。按时完成财务决算、报表报送等工作,全面提升金融国资精细化管理水平,助力地方金融稳健发展。
(四)严守资源管控底线,优化自然资源保护利用
严格落实自然资源管控责任,持续优化资源保护与开发利用模式。坚决守牢耕地保护红线,推进耕地流出整改恢复,落实耕地占补平衡,抓实耕地保护责任制考核;有序开展专项规划与永久基本农田储备区划定,科学推进后备资源开发,规范补充耕地项目建设。扎实做好国土变更调查工作,从严审核把关,保障调查数据真实合规。规范矿产资源管理,加快推进市级矿产资源规划编制落地,稳步推进绿色矿山建设,推动自然资源集约高效、可持续利用。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伊春市人民政府
2026年6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