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发布日期:2018-01-04 来源:伊春日报 作者:佚名

伊春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徐恒才所作的《伊春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会议同意并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市人民检察院要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按照市委十二届二次全会要求,依法行使检察权,积极推进司法体制改革,认真落实司法责任制,充分发挥检察机关职能作用,坚定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法治伊春建设提供有力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