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春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接受刘天云请求辞去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职务的决定

发布日期:2019-05-05 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人事办

              (2019年4月26日伊春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

 

按照地方组织法的规定,经伊春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决定接受刘天云辞去伊春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主任职务的请求,报伊春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