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林委员会

发布日期:2010-09-09 来源:- 作者:tyu

市人大专门委员会之一。负责研究、审议和拟定关于农业、国土资源、林业、水务、畜牧、农机等方面的议案;对属于市人大及其常委会职权范围内与本委员会有关的问题进行调查研究,提出建议;负责与本委员会有关的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及代表批评、意见、建议的督办、反馈工作;负责对市政府有关农业和农村方面的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对重大事项或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以及市人大常委会行使决定权的具体工作;负责上级人大交办的有关法律法规草案征求意见的具体工作;按照《监督法》有关规定,承办与本委有关的专项工作报告的初审、执法检查报告的形成以及常委会组成人员审议意见的汇总工作;办理市人大常委会领导交办的其它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