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大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执法检查组到我市开展执法检查

发布日期:2018-09-28 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研究室

9月17日至18日,以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宋希斌为组长的省人大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执法检查组来到我市,通过召开座谈会和实地执法检查、听取汇报等形式,对我市《黑龙江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贯彻落实情况进行执法检查。

市领导韩库、赵晓峰、金达人、林宏坤、李光及市人大常委会秘书长刘鹏陪同检查。

17日,为全面了解《黑龙江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贯彻实施情况及存在的问题,督促《条例》实施机关采取有效措施,进一步落实《条例》的相关规定,切实保护消费者权益,执法检查组组织召开了由消费者代表、经营者代表参加的座谈会,重点围绕旅游消费、预付款(卡)消费、电信消费、老年人食品保健消费、餐饮消费等方面,广泛听取了代表们的意见和建议。

18日,执法检查组深入到我市云海健康体验中心、云海医疗器械经销有限公司、华辰超市、就好医用宣传中心、美江木艺有限公司等地进行实地执法检查。

检查结束后,执法检查组对在我市执法检查情况进行了反馈,并听取了我市及各相关部门对《黑龙江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贯彻实施情况的汇报。

《黑龙江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自2016年3月15日实施以来,我市高度重视,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加强培训,积极营造良好的实施环境;加强领导,建立维权机制,形成社会共治的良好局面;高度关注消费热点,不断加大重点领域的执法力度;发挥消费者协会作用,创新诉调对接机制等,充分利用这部法规,保护消费者权益。

执法检查组对我市认真贯彻实施《条例》所做的工作及取得的成绩给予肯定,就下步更好地贯彻实施《条例》提出四点建议:一要进一步加大对《条例》的宣传力度,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二要强化《条例》的制度建设,利用现代化、信息化手段,大力加强网络平台建设,充分利用大数据,使消费者理智消费,让经营者诚信经营;三要在保护消费者权益的同时,要为经营者创造更好的营商环境;四要对在《条例》实施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进行堵塞漏洞,使《条例》发挥最好的作用。检查组还听取了我市及相关部门对《条例》贯彻实施过程中存在的其他问题和修改完善《条例》的意见建议。

在伊期间,执法检查组还参观考察了光明家居体验馆、光明三厂车间、伊春汇源伊佳旭润食品科技有限公司、伊春汇源佳伊饮品科技有限公司、伊林集团乌马河锦山黑木耳栽培基地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