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十七次会议

发布日期:2019-05-05 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研究室

4月26日,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十七次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赵晓峰、马仁祥及秘书长刘鹏出席会议。

林管局副局长张跃文、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韩日强、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徐恒才及市监委相关负责人列席会议。

马仁祥主持召开第一次全体会议。会议书面传达了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精神;听取了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关于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的报告》;听取了市政府《关于全市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报告》《关于全市民营经济发展情况的报告》;听取了市检察院《关于全市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工作情况的报告》;听取了《伊春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接受刘天云请求辞去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职务的决定(草案)》的说明;听取了《伊春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关于提请补选申勇为黑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议案》的说明。

会议进行了分组审议。常委会组成人员对市人大常委会积极开展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表示肯定。组成人员认为,市人大常委会通过完善工作机制,强化培训指导,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取得了新进展,为推进依法治市和法治伊春建设作出了积极努力。常委会组成人员在审议市政府关于全市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报告时,建议要强化国有资产规范管理意识,规范国有资产管理。在审议市政府关于全市民营经济发展情况的报告时,常委会组成人员建议要拓宽融资渠道,缓解民营企业的融资问题,推动惠企政策有效落实。在审议市检察院关于全市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工作情况的报告时,常委会组成人员认为全市检察机关针对损害公益的重大案件履行了监督职责,增强政治意识和责任意识,积极构建了公益诉讼工作的长效机制。

第二次全体会议由赵晓峰主持。会议听取了各项报告及说明的审议情况。表决通过了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接受刘天云请求辞去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职务的决定;表决通过了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接受盛永国辞去黑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请求的决定;补选申勇为黑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会前,开展了专题学习活动,由市委党校副教授杨淑霞对《黑龙江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进行了亮点解读。

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各委办处室相关负责人、部分市人大专委会委员、市人大代表、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负责人,市财政局、市工信局相关负责人,市检察院工作人员列席了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