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十八次会议

发布日期:2019-06-25 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研究室

6月24日,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十八次会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于大海、副主任赵晓峰、金达人、马仁祥及秘书长刘鹏出席会议。

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白波,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韩日强,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徐恒才及市监委相关负责人列席会议。

金达人主持召开第一次全体会议。会议听取了市政府关于《伊春市城乡规划条例(草案)》的说明;听取了《伊春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情况的报告》《伊春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实施情况的报告》;听取了市政府落实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关于全市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的报告;听取了《伊春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报告(草案)》;听取了人事任免职议案的说明;听取了市政府副市长候选人张跃文等拟任职干部供职发言。

会议进行了分组审议。常委会组成人员在审议《伊春市城乡规划条例(草案)》时认为,鉴于伊春实际,制定本条例十分必要。通过制定条例,有助于进一步加强城乡规划管理,协调城乡空间布局,加快国家森林城市建设,改善人居和发展环境,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常委会组成人员在审议《伊春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情况的报告》时,建议要进一步加大对药品管理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加大对药品的监管力度,强化队伍建设,提升监管水平。在审议《伊春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实施情况的报告》时,常委会组成人员建议要加快节水型社会建设,严格落实“河长制”,进一步提升水行政执法能力,积极对上争取资金,加强水利防洪工程建设。

第二次全体会议由于大海主持。会议听取了各项报告及说明的审议情况的汇报。表决通过了《伊春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报告》;表决通过了《伊春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职名单》;大会向新任命人员颁发了任命证书,市政府副市长张跃文等新任命人员向宪法进行了宣誓。

会前开展了专题学习活动,由市人大常委会研究室副主任王小龙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进行了解读。

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各委办处室相关负责人、部分市人大专委会委员、市人大代表、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负责人,市自然资源局、市水务局、市司法局、市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市法院、市检察院相关工作人员列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