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光率执法检查组实地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等六个方面法律法规实施情况

发布日期:2020-06-16 来源:- 作者:研究室

为推动习近平总书记在“两会”期间关于强化公共卫生法治保障的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省委、市委加强生态保护、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根据2020年监督工作安排,6月9日至11日,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了由副主任李光带队的执法检查组,就全市贯彻实施加强生态保护、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若干法律法规实施情况开展了执法检查。 

执法检查组深入到嘉荫县、铁力市、乌翠区、友好区,召开了生态环境、林草、农业农村、自然资源等部门及人大代表、专家和执法人员参加的座谈汇报会,就《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黑龙江省野生动物保护条例》《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和《黑龙江省松花江流域水污染防治条例》《茅兰沟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条例》《伊春市废弃食用菌包污染环境防治条例》等六个方面法律法规实施情况听取了县(市)区政府的汇报,就相关问题与当地有关部门、人大代表和执法人员进行了深入探讨。同时,执法检查组还深入到部分县(市)区的木耳养殖户、林蛙养殖户家中实地查看。

执法检查组指出,这次执法检查是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要求,党中央、省委、市委决策部署和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精神的重要举措。各相关单位要牢固树立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执政理念,紧扣执法检查重点内容,坚持问题导向,找准症结所在,提出对策建议;要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通过宣传牌、标语、广播、微信等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增强全体公民保护生态的意识;要建立健全各职能部门分工负责、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狠抓薄弱环节,补齐工作短板,加大依法治理、依法管理力度,确保法律法规得到全面实施。

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高明,农林委、城环委、研究室有关同志参加调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