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党组召开第四十三次(扩大)会议

发布日期:2020-09-16 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研究室

9月16日上午,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党组召开第四十三次(扩大)会议。会议由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于大海主持,党组成员金达人、李光、张东海、吴凤祯出席会议。驻市人大常委会机关纪检监察组和市人大常委会各委办处室负责同志列席会议。

会议传达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吉林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和在安徽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传达学习了全省深化机关作风整顿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暨警示教育会议精神;学习了《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伊春市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督查考核制度》(以下简称《制度》);传达了全市组织工作调度会议精神,听取了市人大机关贯彻落实意见。

会议指出,习近平总书记在吉林和安徽考察期间发表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站在全局和战略的高度,精确阐释了“十四五”规划乃至今后一个时期我们党和国家承担的使命、肩负的任务,深刻回答了事关今后发展的一系列方向性、根本性问题。市人大常委会各级领导干部要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蕴含的科学思维和丰富内涵,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突出职能定位,围绕全市中心工作,结合人大实际,继续坚持不懈地推动和促进我市常态化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各项工作,紧盯打好“三大攻坚战”、深入推进“三大改革”、全力推进乡村(林场所)振兴战略等重大战略任务。

会议要求,要深刻领会全省深化机关作风整顿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暨警示教育会议精神,充分发挥人大密切联系人民群众的优势,综合运用人大常委会的各项法定职权,继续加大对《黑龙江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执法检查力度,推动伊春干部作风和营商环境向更高标准、更高水平迈进;持续改进工作作风、强化责任担当、创新工作机制、拓展履职途径、提升工作效能,为伊春完成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战脱贫攻坚目标任务作出人大贡献。

会议强调,党组成员要深刻领会《条例》和《制度》精神实质,准确掌握党组主要职责任务,全面履行管党治党主体责任,进一步提升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水平,坚定不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同时,落实好下半年中心组学习任务,抓好意识形态工作。

会议指出,要根据全市组织工作调度会议要求,结合人大常委会工作实际做好贯彻落实。要强化《条例》的贯彻执行,进一步规范党组工作;调整优化机关党委和党支部班子,进一步健全完善工作机制;扎实推进机关党建工作,全面完成“基层组织建设年”各项任务;强化学习培训,进一步提高机关干部整体素质。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