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三十四次会议

发布日期:2021-06-29 来源:伊春日报 作者:研究室

6月28日,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三十四次会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于大海,副主任吕瑞晏、金达人、李光、张延杰及秘书长吴凤祯出席会议。


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白波,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韩日强及市监委、市人民检察院相关负责人列席会议。

金达人主持召开第一次全体会议。会议传达了省人大常委会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对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工作作出的重要指示交流会会议精神;听取了关于《伊春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听取了伊春市人大常委会视察组关于视察全市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工程工作情况的报告;听取了伊春市人民政府关于全市职业教育人才培养工作情况的报告;听取了伊春市人民检察院关于全市检察机关民事行政检察工作情况的报告;审议并表决了伊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张国军请求辞去伊春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的决定(草案);审议并表决了伊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徐恒才请求辞去伊春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的决定(草案);审议并表决了伊春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报告(草案);听取了人事任免职议案及说明;听取了拟任职人员作供职发言。

会议分组审议后,于大海主持召开第二次全体会议。会议听取了关于《伊春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草案修改稿)》修改情况的汇报,表决通过了《伊春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草案表决稿)》;听取了关于常委会组成人员审议《伊春市人大常委会视察组关于视察全市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工程工作情况的报告》情况的汇报;听取了关于常委会组成人员审议《伊春市人民政府关于全市职业教育人才培养工作情况的报告》情况的汇报;听取了关于常委会组成人员审议《伊春市人民检察院关于全市检察机关民事行政检察工作情况的报告》情况的汇报;表决通过了人事任免职名单(草案);表决通过了伊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姜雷为伊春市人民检察院代理检察长的决定(草案);大会向新任命人员颁发证书,并举行新任命人员向宪法宣誓仪式。


在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召开前,市中级人民法院有关同志对《民法典》人人应熟知的49个法律要点进行了精彩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