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三十七次会议

发布日期:2021-10-22 来源:伊春日报 作者:研究室

10月21至22日,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三十七次会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于大海,副主任吕瑞晏、金达人、李光、张东海、张延杰及秘书长吴凤祯出席会议。


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监委主任杨守德,市委常委、副市长杨彬,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韩日强,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姜雷列席会议。


张延杰主持第一次会议。会议听取了关于《伊春市餐厨废弃物管理条例(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听取了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全市《黑龙江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实施情况及审议意见办理情况跟踪调研的报告;听取了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实施情况的报告;听取了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黑龙江省消防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听取了市政府关于全市“七五”普法规划实施情况和“八五”普法规划意见的报告;听取了市政府关于全市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工作情况的报告;听取了市政府关于市十四届人大六次会议主席团交付的审议市政府三项工作报告的审议意见及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听取了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市十四届人大六次会议主席团交付的审议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审议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听取了市人民检察院关于市十四届人大六次会议主席团交付的审议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审议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书面审议了市政府关于2020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综合报告,市政府落实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关于视察全市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工程试点工作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的报告,市政府落实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关于全市职业教育人才培养工作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的报告,市人民检察院落实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关于全市检察机关民事行政检察工作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的报告;听取了关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开展第八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决议(草案)的说明;听取了关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分配和选举时间的决定(草案)的说明;听取了人事任免职议案;听取了拟任职干部作供职发言。

会议分组审议后,张东海主持召开联组会议。会议围绕审议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全市《黑龙江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实时情况及审议意见办理情况跟踪调研情况开展专题询问。

于大海主持召开第二次全体会议。会议听取了关于《伊春市餐厨废弃物管理条例(草案修改稿)》修改情况的报告,并表决通过了《伊春市餐厨废弃物管理条例(草案表决稿)》;听取了关于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全市《黑龙江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实施情况及审议意见办理情况跟踪调研的报告审议情况的汇报,并进行了满意度测评;听取了关于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实施情况的报告审议情况的汇报;听取了关于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黑龙江省消防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审议情况的汇报;听取了关于市政府关于全市“七五”普法规划实施情况和“八五”普法规划意见的报告审议情况的汇报;听取了关于市政府关于全市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工作情况的报告和关于2020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综合报告审议情况的汇报;听取了关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开展第八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决议(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并表决通过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开展第八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决议(草案表决稿);表决并通过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分配和选举时间的决定(草案);表决通过了人事任免职名单(草案);大会为新任职人员颁发了任命证书,并举行了宪法宣誓仪式。

会前,全体参会人员学习了中央人大工作会议精神、《黑龙江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