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常委会开展全市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情况调研

发布日期:2024-06-20 来源:- 作者:伊春人大

为落实《中共伊春市委关于建立市政府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制度的实施意见》要求,按照市人大常委会2024年监督工作计划安排,6月6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延杰率领调研组开展全市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情况调研。


调研组实地查看了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修复工程建设情况,听取了市自然资源局关于2023年度全市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情况的报告以及市农业农村局、市林业和草原局、市水务局有关工作情况的汇报。


张延杰在座谈会上指出,自然资源是发展之基、生态之源、民生之本,在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中承担着重要的支撑作用。国有自然资源资产作为国有资产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物质基础,关系到经济的可持续发展、生态环境的保护以及人民群众的福祉。

张延杰强调,管好、用好自然资源资产事关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大局,要提高政治站位,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黑龙江期间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立足生态优先、绿色发展方向,切实将生态发展理念融入自然资源保护、开发、利用、监管等各个环节,把资源优势、生态优势转化为发展新动能新优势;要摸清国有自然资源资产“家底”,管好“家当”,加强日常动态调查和数据更新,不断健全完善我市自然资源资产管理体制机制,提高自然资源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国有自然资源管理相关职能部门要建立健全分工明确、衔接有序、信息互通、协调配合的联动监管机制,切实增强国有自然资源保护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不断提升国有自然资源管理质效,推进国有自然资源合理开发利用与保护,实现生态效益、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的统一;严格依法依规加强管理,创新自然资源法治宣传教育方法,积极主动接受人大及全社会监督,更好地服务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市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市自然资源局、市林业和草原局、市水务局等相关单位负责人以及部分市人大代表参加调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