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大常委会到我市开展《黑龙江省女职工劳动保护条例》执法检查

发布日期:2024-08-30 来源:- 作者:伊春人大

8月27日至8月28日,省人大社会委主任委员张常荣率队到我市开展《黑龙江省女职工劳动保护条例》执法检查。


省人大社会委委员董伟俊及省社科院法学研究所、省总工会女工部、省妇联权益部有关负责同志,部分全国人大代表参加执法检查。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延杰、副市长田宁陪同。

在我市期间,检查组一行先后来到华能伊春热电有限公司、天华集团、伊春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进行了实地检查,详细了解我市《条例》贯彻实施情况以及存在问题和意见建议。在执法检查座谈会上,田宁代表市政府汇报了关于贯彻实施《黑龙江省女职工劳动保护条例》落实情况。检查组深入了解相关部门工作情况,并与我市人大代表、用人单位代表、女职工代表进行座谈交流。

检查组对我市贯彻实施《条例》所取得的工作成效给予充分肯定。检查组强调,为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和省委部署,省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条例》,为我省保护女职工的平等就业、职业安全和生命健康提供了坚强的法治保障。希望有关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开展《黑龙江省女职工劳动保护条例》执法检查的重要意义。要通过开展执法检查推动各地各部门进一步增强对贯彻实施《条例》重要性的认识,严格落实《条例》规定要求,确保《条例》落到实处,切实发挥法治保障作用。要通过开展执法检查来推动各方面更好地回应广大女职工的关切,在全社会营造关爱妇女的良好氛围。要通过开展执法检查来推动加强和改进维护妇女职工合法权益的工作。希望伊春市人大常委会要坚持问题导向依法开展执法检查工作,真正发挥法治效用,彰显法治力量,促进全社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提高女职工劳动保护工作的法治化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