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0月22日伊春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七次会议通过)
免去:
赵海君的伊春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监督庭庭长、审判员职务;
盖国建的伊春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审判员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