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2月27日伊春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
免去:
代丛龙的伊春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王岐岭的伊春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张颖的伊春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批准免去:
孙晓儒的大箐山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
赵保忠的汤旺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