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发布日期:2018-03-04 来源:伊春日报 作者:佚名

各位代表:
我受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托,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2017年工作回顾2017年是本届人大常委会依法履职第一年。市人大常委会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历次全会精神,特别是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按照市十二次党代会部署,围绕全市大局,依法行使职权。全年召开常委会议8次,主任会议15次,作出决议决定8项,有力推进了全市绿色化转型发展和法制伊春建设。
一、制定《立法条例》,规范地方立法,立法工作迈出实质性步伐2017年是我市立法工作启动之年,各项立法工作准备和实施进展顺利。
《市人大常委会2017年至2021年立法规划》和《市人大常委会2017年立法计划》编制完成并启动实施。年初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选举产生了新一届法制委,健全了法工委,建立了立法机制。通过文件和公告等形式向政府部门、人大代表和社会各界,公开征集五年立法规划和2017年立法计划。经市人大常委会通过,报市委批复后实施。这充分体现了党对立法工作的领导,得到省人大充分肯定。
《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立法条例(草案)》起草完成。为规范立法活动,完善立法程序,提高立法质量,根据国家《立法法》和省《立法条例》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借鉴有关市做法,起草完成《立法条例(草案)》。经公开征求意见和多次修改,提交市人大常委会两次会议审议通过。待本次大会通过后,报请省人大批准实施。
《黑龙江茅兰沟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条例(草案)》立法工作启动实施。我市作为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国家级和省级自然保护区需要依法保护。常委会赴辽宁丹东、大兴安岭林区和我市自然保护区等地立法调研,确定将“茅兰沟管理条例”,作为我市第一部实体法规。现已完成起草、征求意见、修改和审核,市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已通过第一次审议。同时,市人大地方立法和备案审查咨询专家队伍已经组建,基层立法联系点已经建立,我市科学立法和民主立法不断推进。
二、关注经济社会发展和民生改善,各项工作监督依法开展
常委会认真听取审议了市政府201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上半年执行情况和下半年安排意见,审查批准了2016年财政决算,听取审议了2017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以及预算调整情况,听取审议了预算执行和财政收支审计工作报告以及整改情况报告,并作出了相应决议。常委会认为,市政府积极应对经济下行压力,激发内生动力,培育新的增长点,各项经济指标稳步增长,一举扭转两年来指标低迷和负增长局面,经济运行稳中有进,趋势向好。预算监督与政府财政执行系统联网,实现了实时在线全程监督。审计监督触角向民生领域延伸,涉及民生违规问题得到纠正和整改。同时常委会赴浙江温州、义乌等地,深入我市工业园区和部分企业,考察调研实体经济,提出建议,推动我市实体经济发展。
发展优势特色产业是伊春绿色化转型关键所在。常委会先后深入铁力市、南岔区等地,开展畜牧业发展情况调查,认真听取审议了市政府《关于全市畜牧业发展情况的报告》。常委会认为,我市畜牧业特别是森林猪等特色养殖业,发展势头和前景良好。针对存在问题,常委会建议要进一步优化畜牧产业布局,壮大养殖规模,强化龙头带动,整合优质品牌,把特色畜牧业纳入全市森林食品产业发展,纳入全省“两牛一猪”标准化规模养殖基地建设。同时,配合省人大围绕我市旅游、环保等产业发展,进行视察和调研,推进绿色化转型。
伊春作为国家生态功能区,依法保护环境十分重要。依据新修订《环境保护法》,常委会首次听取审议了市政府《2016年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常委会认为,市政府高度重视环境保护工作,2015年我市环境空气质量排名位列全省第一,2016年圆满完成省下达的大气和水环境保护目标。常委会建议要居安思危,警钟常鸣,突出防治重点,加大减排力度,强化执法检查,圆满完成2017年环保目标,让伊春天更蓝、山更绿、水更清、生态环境更美好。同时,配合省人大开展了《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法》、《大气污染防治法》和《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在我市实施情况调研,开展了森林资源管护情况调查,推动依法保护环境和生态文明示范区建设。就业是最大的民生。习近平总书记十分关心林区停伐后职工转岗安置情况,为贯彻落实总书记的指示要求,常委会深入乌马河、友好、金山屯等地,开展职工转岗就业情况调查,认真听取审议了市政府《关于全市停伐后富余职工转岗就业情况的报告》。常委会认为,市政府高度重视停伐后职工安置工作,经过多年努力,走出了一条具有伊春特色的职工转岗就业之路,全市就业形势平稳。常委会建议要坚持就业优先战略,实施积极就业政策,开展职业技能培训,鼓励创业带动就业,提供更多公共就业服务,促进多渠道就业创业。同时围绕民生问题,开展了扶贫攻坚、城乡社区建设以及民族、侨务等方面的调查调研,提出意见建议,推动有关问题解决。配合全国人大和省人大开展侨务外事、少数民族扶贫、边防设施及界河保护等方面调研,促进了各项工作落实。
三、围绕宪法、法律实施和规范司法行为,各项法律监督稳步推进
在第四个国家宪法日期间,通过召开座谈会、举行向宪法宣誓、发表署名文章和设置电子屏幕等形式,推动全市宪法宣传教育活动深入开展。全年组织向宪法宣誓人员134名,新任命人员宪法意识进一步增强。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进一步加强,明确了机构,配备了人员,制定了程序,建立了档案。召开全市备案审查推进会议,各县(市)区人大备案审查已经启动。此项工作得到省人大法工委肯定。
为推进我市经济发展环境好转,按照省人大安排,连续开展了《行政许可法》和《行政许可条例》贯彻实施情况检查。通过我市自检和配合省人大检查,进一步推动我市行政审批权的取消、承接和下放,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不断完善,法规培训和警示教育有效开展。
为配合伊春至汤旺河公路改造升级,常委会开展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贯彻实施情况检查。检查组深入汤旺河区、新青区和铁力市等地,听取情况汇报,召开座谈会,实地检查贯彻落实情况。常委会认为,我市公路建设注重与小城镇建设、生态保护和产业发展相结合,构筑完成了五级公路网络。针对存在问题,常委会建议要通过争取、配套和改革的办法,统筹解决农村公路和林企公路养护问题,为我市脱贫攻坚、生态保护和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交通保障。
保障人民群众健康,是打造我市幸福和谐之城的重要标志。常委会深入到市肿瘤与结核病医院、市传染病医院、市疾控中心和铁力市、南岔区等地,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贯彻执行情况。常委会认为,市政府重视传染病防治工作,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预防救治取得明显成效。常委会建议,要把传染病防治作为保障民生的大事,依法指定、合理布局救治机构,以此推进“健康伊春”建设。
规范司法行为,是提高司法公信力重要措施。常委会深入市检察院和铁力市、美溪区、红星区等地,通过听取汇报和召开座谈会等形式,开展规范司法行为调研,认真听取审议了市人民检察院《关于全市检察机关规范司法行为情况的报告》。常委会认为,我市检察机关认真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在全省率先建立执法规范体系,在全市统一规范检察讯问,取得了明显成效。针对存在问题,常委会建议要健全检察网站和检务公开平台建设,以公开促规范,进一步提升检察公信力。
四、注重提高履职能力,代表和人事任免工作不断加强和改进
组织我市五级人大代表共800多人,参加全省人大代表远程视频履职学习班。两级人大先后邀请职业学院、党干校教师和人大干部,讲解代表法、监督法、选举法和组织法,开展初任培训。邀请省人大部门领导讲授代表法,开展履职培训。组织常委会委员、县区人大和乡镇人大干部,参加省市组织的深圳、延安、井冈山等地履职培训。
依法划分了新一届代表小组,合理组建了专业代表小组。建立健全了新一届组成人员联系代表,新一届代表联系群众制度。健全完善了新一届代表履职档案。组建了新一届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分别确认和终止代表资格19人,实现代表依法有序进退。
坚持代表列席常委会议制度,坚持代表小组活动与常委会议题互动。通过网站、微信、公众号、订阅杂志等形式,为代表履职提供服务。组织代表参加省人大书画展和乒乓球友谊赛,争取2018年全省人大代表乒乓球友谊赛在我市举办。
组织代表围绕生态建设、产业发展和改善民生等内容,开展视察、检查和调研,提出意见建议。年初转交政府办理建议54件,已实施或列入计划实施占建议总数88%。年末征集代表意见66件,转交政府作为2018年工作建议。市政府、市法院、市检察院办理人大常委会及人大代表建议情况得到组成人员认可。
人事任免工作始终坚持党管干部与依法任免的统一。及时完成了新一届政府组成部门负责人的任职,坚持法检干部任前考试,依法任免法职人员。全年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63人69职,省市委推荐的干部均实现满票当选。完成了新一届省人大代表的推荐、考核、报批工作,本次大会将选举产生我市出席省十三届人大代表。我市各县(市)区监察委员会选举工作已经完成,本次大会将依法选举产生市监察委员会主任。
县区和乡镇人大工作进一步加强,县级人大专门委员会依法设立,乡镇人大主席专职配备。铁力市人大建设经验在全省交流。
五、牢固树立“四个意识”,自身建设和机关工作进一步加强和提升
坚持把增强“四个意识”、提高履职能力作为自身建设的首要任务。组织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省市委党代会和全会精神,组织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和干部作风整顿,主动接受派驻纪检组监督和巡视巡查,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学习型机关建设迈出新步伐。健全完善了学习制度、考评制度和通报制度。通过邀请专家辅导、网上答题、观看视频录像、撰写体会文章、建立微信群和公众号等多种形式,学习政治理论、法律法规和人大规范,干部综合素质和履职能力明显提高。
干部队伍保持稳定。调动发挥骨干力量积极性,注重年轻干部培养选拔使用,市人大干部对外交流任职实现了新的突破。
机关各项建设取得新成效。网站内容和管理不断改进,影响力进一步增强,微信和公众号作用发挥,宣传理论和信息交流不断适应新形势。信访接待进一步改进,全年共受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326件次,努力化解矛盾纠纷。办公和管理得到加强,老干部工作进一步改进,包村扶贫有效推进。办公环境改善,办公设备更新,会议视频、音响、电子屏幕和投票表决器投入使用,为行使职权和民主公开提供了技术支撑。对外交往取得新进展,全国人大和省人大多次来我市调研,我市前往江西、浙江、山东、陕西等省市学习考察,广东、福建、江苏、安徽、上海、辽宁等16省市人大来我市参观考察。邀请县(市)区人大参加考察学习,为基层人大提供履职培训,各级人大之间交往进一步加强。
各位代表,一年来,新一届人大常委会紧紧依靠市委领导,坚持请示报告制度;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依法履行职责;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发挥人大代表作用;坚持发扬民主,班子团结协作,调动各方面积极性,形成工作合力,圆满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
新一届人大常委会履职第一年所取得的成就,是市委正确领导的结果,是全体代表、全体组成人员和县(市)区人大共同努力的结果,是市政府、市法院、市检察院密切配合的结果,是全市人民和社会各界大力支持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向大家表示崇高的敬意和衷心的感谢!
回顾2017年工作,我们在健全立法运行机制、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增强监督针对性和实效性、充分发挥人大代表作用、切实转变机关作风、推进工作落实等方面存在一些问题和差距,我们将在今后工作中认真加以解决和改进。2018年工作安排2018年市人大常委会要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市委十二届二次全会要求,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做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围绕全市工作大局,依法行使职权,为绿色化转型发展和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伊春作出新贡献。
一、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切实加强“两个机关”建设。要把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自身建设重点,努力使人大及其常委会成为全面担负起宪法法律赋予各项职责的工作机关,成为同人民群众保持密切联系的代表机关。坚持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坚决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持党管干部与依法任免统一,保证省市委推荐的人选,通过法定程序成为国家机关组成人员。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认真组织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更加自觉地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做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以政治标准为重点,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发挥骨干力量作用,培养锻炼使用年轻干部,调动各层次干部积极性。完善组成人员联系代表,代表联系群众制度。推进理论宣传、信访工作、机关各项建设和对外交往取得新进展。
二、发挥立法主导作用,稳步推进我市地方立法工作。公开征集并完成实施《市人大常委会2018年立法计划》。《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立法条例(草案)》,经本次大会通过,报省人大批准后公布实施。继续审议《黑龙江茅兰沟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条例(草案)》,按照一审修改意见,进行立法调研和修改完善,上半年通过二审,报省人大批准后公布实施。同时按照2018年立法计划,围绕城市建设与管理、环境保护和历史文化保护开展立法调研,确定和启动新的立法项目。
三、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依法行使各项工作监督职权。听取审议市政府2018年国民经济社会发展计划上半年执行情况和下半年安排意见,审查批准2017年财政决算,听取审议2018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以及下半年预算调整情况,听取审议预算执行和财政收支审计工作报告及整改情况报告,提出建议作出决议。听取审议市政府《关于2017年环境状况和环保目标完成情况的报
告》,努力保持我市空气质量在全省排名位居前列。听取审议市政府《关于全市旅游产业发展情况的报告》,促进生态绿色产业发展,推动美丽伊 春建设。听取审议市政府《关于全市脱贫攻坚情况的报告》,动员全社会力量,坚持精准扶贫,确保我市贫困村和贫困人口如期脱贫。围绕饮用水卫生安全、供热管理、水利防洪基础设施建设,以及《城市民族工作条例》执行情况开展调研,推进民生工作落实。
四、加强法律实施和监督,认真组织开展执法检查。深入开展宪法日宣传教育活动,健全完善向宪法宣誓制度,推动“一府两院”任命人员向宪法宣誓。完成与省人大备案审查信息平台联网,实现规范性文件审查和地方性法规电子报备。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贯彻实施情况检查,加强森林食品和产品质量监督管理,提升伊春知名品牌信誉度,促进绿色产业健康发展。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贯彻实施情况检查,继承文化遗产,进行传统教育,促进抗联红色文化与绿色旅游产业融合。听取审议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全市法院系统执行工作情况的报告》,提高法院执行到位率,维护当事人胜诉权益,提升人民群众满意度。
五、创新代表活动,更好地发挥代表作用。以“代表之家”为载体,开展“不忘为民初心,牢记代表使命”主题实践活动,坚持完善代表联系群众制度。围绕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省市委全会精神,组织代表视察、检查、调查和调研。改进代表建议督办,推动办理取得实效。继续开展代表培训,提升履职能力。继续加强县乡人大工作和建设,指导基层人大依法行使职权。按照中央和省市委要求,依法行使人事任免权。
各位代表,让我们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按照市委十二届二次全会部署,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全面建成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新伊春而努力奋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