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2018)

发布日期:2019-01-31 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研究室

——2019110日在伊春市第十四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

 

伊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主任   金达人

 

各位代表:

我受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托,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

 

2018年工作回顾

 

2018年市人大常委会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按照市委十二届二次全会要求,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做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按照《监督法》和省市委要求,围绕全市工作大局,依法行使立法权、监督权、决定权和任免权。全年召开主任会议12次,常委会议6次,听取审议“一府两院”专项工作报告15个,任免国家机关组成人员和法职人员4449职,作出决议决定7项,为我市绿色化转型发展和打好“三大攻坚战”及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新的贡献。

一、发挥立法主导作用,我市地方立法工作稳步推进

圆满完成了市人大常委会2018年立法计划工作任务,达到了预期目标。制定并颁布实施了《伊春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立法条例》。该立法条例经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审查批准,于7日正式颁布实施。制定并颁布实施了《黑龙江茅兰沟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条例》。该条例经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审查批准,于9日正式颁布实施。市人大常委会及时在媒体发布公告,在网站公布条例全文,并召开条例实施新闻发布会。《立法条例》和《茅兰沟保护区管理条例》分别是我市首部程序法和实体法,它们的颁布实施在我市民主法制建设进程中具有里程碑意义。《伊春市废弃食用菌袋污染环境防治条例(草案)》启动并通过二审,待报省人大常委会审查批准。为促进全市食用菌产业可持续发展,防治污染,保护生态环境,经市委批准,市人大常委会启动了《伊春市废弃食用菌袋污染环境防治条例(草案)》立法项目。该条例(草案)由市环保局起草,经市政府十四届二十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并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审议。10月,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进行了第一次审议。市人大常委会分别召开不同层面的征求意见会和专家论证会,对条例(草案)进一步修改和完善。今年1月,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了第二次审议,待报省人大常委会审查批准后颁布实施。就城市市容管理和物业管理等拟定立法项目开展了立法调研,为今后立法计划的制定和立法项目的启动作好准备工作。同时配合全国人大和省人大就国家有关法律和省相关立法项目开展调研和论证工作。

20166月我市获拥地方立法权以来,立法工作稳步推进。在全省立法工作会议上,省人大常委会对我市立法工作结合地方实际、突出地域特点、选题导向精准、解决实际问题的做法,给予充分肯定。

二、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各项工作监督职权依法行使

市人大常委会依据《监督法》,结合我市实际,积极开展工作监督。

一是围绕财政经济运行行使职权。听取审议市政府2018年国民经济社会发展计划上半年执行情况和下半年安排意见,审查批准2017年财政决算,听取审议2018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以及下半年预算安排情况,听取审议预算执行和财政收支审计工作报告及整改情况报告,提出建议作出决议。听取审议了市政府《关于加强全市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情况的报告》,提出审议意见,建议市政府严格执行地方政府债务限额和预算管理,切实加强债务风险防控,全面构建地方政府债务监督体系。为加强国有资产管理和治理,推动我市建立健全规范透明、监督有力的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制度,结合我市实际,形成《关于建立市政府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制度的实施意见》上报市委,该意见以市委伊发〔201831号文件形式已经下发。常委会认为,我市经济运行总体平稳,稳中有进,稳中有好,部分经济指标呈现积极变化,社会各项事业稳步发展。建议要坚持稳中求进总基调,保持经济在合理区间运行,坚持不懈推进产业发展,进一步服务实体经济,深化重点领域改革,打好“三大攻坚战”,切实做好民生保障工作,努力完成人代会确定的各项指标和民生实事。

二是围绕生态环境保护行使职权。听取审议了市政府《关于2017年环境状况和环保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2017年我市圆满完成了省下达的大气环境和水环境等各项保护目标,其中空气质量综合指数位居全省第一。常委会建议,要再接再厉,进一步巩固和发展环境保护成果,突出防治重点,加强综合协调,坚持常态化推进,依法保护环境,坚决完成环保督察反馈意见的整改。

同时配合全国人大和省人大就《森林法》修改、《大气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和污染天气预测预警、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垃圾处理情况开展调研,推动污染防治攻坚战持续深入。

三是围绕绿色产业发展行使职权。为了解和掌握全市旅游业发展情况,常委会组成调研组,深入汤旺河、金山屯等地,召开市区两级层面座谈会,听取相关部门汇报和旅游企业意见建议,并深入景区实地调研。在此基础上,听取审议了市政府《关于全市旅游产业发展情况的报告》。常委会认为,市政府将森林生态旅游业作为我市经济发展的第一产业大力推进,全市旅游业发展态势迅猛,游客量与旅游收入逐年快速增长,伊春旅游知名度得到大幅提升。针对发展不均衡、景区同质化、服务质量和水平有待提高等问题。常委会建议,要抓住全省旅发大会在我市召开有利契机,树立全域旅游发展新理念,统筹谋划,调整结构,深挖资源,均衡发展。大力扶持旅游企业,引进战略投资者,加快产业融合,加强设施、信息和服务等基础建设,推动我市旅游产业向融合型发展。同时配合省人大来我市开展旅游产业发展情况调研和森工企业改革情况调研,推动了产业发展和林业改革步伐的加快。

四是围绕脱贫攻坚行使职权。常委会组成调研组,听取市政府主管部门脱贫攻坚情况汇报,深入铁力市等地,召开座谈会、走村入户实地调查。在此基础上,听取审议市政府《关于全市脱贫攻坚情况的报告》。常委会认为,我市脱贫攻坚取得了阶段性明显成效。针对思想认识、内生动力、产业扶持、政策保障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常委会建议,要坚持精准扶贫方针,围绕产业扶贫发力,激发群众内生动力,确保政策落地生根。进一步强化领导,细化措施,落实责任,确保我市贫困村和贫困人口如期脱贫。

同时,围绕饮用水卫生安全、供热管理、防洪基础设施建设、城镇职工异地就医、棚户区改造后续建设,以及《民族工作条例》执行情况开展视察和调研,推进民生工作落实。

三、强化法律实施和监督,执法检查进一步改进和加强

市人大常委会认真贯彻执行《监督法》,围绕宪法和法律实施,积极开展法律监督。

一是宪法宣传和实施进一步延伸。深入开展宪法宣传教育和法治建设年活动,全市各县(市)区普遍开展了第五个宪法日宣传教育活动。向宪法宣誓制度进一步健全完善,法检任职人员向宪法宣誓全面实施。全年组织向宪法宣誓人员19名,同时,我们对法检两院新任命法职人员宪法宣誓仪式进行监督,新任命人员宪法意识进一步增强。

二是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进一步推进。市人大常委会高度重视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不断完善审查机制,优化工作流程。全年共收到市政府报备规范性文件37件。《省人大常委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条例》颁布实施后,市人大常委会重新修订了《伊春市人大常委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流程》,举办全市人大系统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培训班,县区人大备案审查能力和水平普遍增强。全国人大法工委来伊春调研,对我市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的基础工作给予充分肯定。在全省人大系统备案审查工作培训班上,我市作了题为《积极探索,努力创新,认真做好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的经验介绍。

三是执法检查领域进一步拓展。常委会组成执法检查组,深入部分县(市)区和企业,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贯彻实施情况检查。常委会建议要重点推动我市产品质量品牌建设,促进林区有机产品质量品牌共享,加强森林食品和产品质量监督管理,提升伊春知名品牌信誉度,促进绿色产业健康发展。

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贯彻实施情况检查。常委会组成执法检查组,深入上甘岭、友好、金山屯、伊春区等地,听取部门汇报,召开座谈会,实地察看市区两级博物馆文物。同时对不可移动、考古挖掘、民间收藏文物以及违法案件处理情况进行检查。在此基础上,常委会听取了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执行情况的报告。常委会针对我市文物保护工作比较薄弱的问题提出建议。要认真贯彻执行《文物保护法》和省《文物管理条例》,加强我市文物保护和开发利用工作。继承小兴安岭历史文化遗产,在依法保护中传承、利用和发展文化产业,实现文化和旅游的产业融合。利用抗联遗址发展红色旅游,利用考古挖掘和森工遗迹,增加我市旅游产业文化底蕴和城市内涵,促进抗联红色文化与绿色旅游产业和爱国主义教育、革命传统教育的有机结合。

同时配合省人大开展《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执法检查,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四是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进一步促进。听取审议了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全市法院系统执行工作情况的报告》。在审议法院报告时,常委会建议要着力创新执行机制,推进执行信息化建设和联动机制建设,进一步提高法院执行到位率,切实维护当事人胜诉权益。

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情况调研,开展公安交通执法规范化情况检查,开展司法改革情况调研,配合省人大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条例立法调研,有效推动了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

四、开展主题实践活动,代表作用得到更好地发挥

围绕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在全市各级人大代表中开展了“不忘为民初心,牢记履职使命”主题实践活动。常委会组成调研组,深入部分县(市)区,开展代表主题实践活动调研。2018年,全市两级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代表和代表联系群众制度全面建立,全市各级人大代表在推进伊春绿色化转型中做出了积极贡献,在助力脱贫攻坚中的作用得到了充分发挥,全市基层人大代表工作站为代表活动搭建了履职平台。这标志着我市人大代表工作,已经站在新时代的起点上。围绕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省市委全会精神,各级代表开展视察、检查、调查和调研,更加贴近伊春实际,贴近常委会议题。代表列席常委会,代表小组活动与常委会议题互动,坚持不懈。人大代表培训进一步深入,参加全省代表视频培训,举办全市五级代表培训班,支持县(市)区代表培训,代表履职能力不断提高。代表建议的督办得到加强和改进,年初转交政府办理建议44件,书面答复率100%,已实施或列入计划实施占建议总数93.2%,一府两院办理常委会和代表建议情况得到组成人员认可。县(市)区人大工作交流积极开展,乡镇人大建设进一步健全。

五、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两个机关”建设得到加强

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人大常委会工作机关建设和代表机关建设进一步加强。把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在深入推进东北振兴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和考察黑龙江时的重要指示精神,作为自身建设的重点,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持党管干部与依法任免统一,保证了省、市委推荐的干部人选,通过法定程序成为国家机关组成人员。常委会议前集中进行专题学习,全体委员的政治站位和依法履职能力进一步提高。党组认真贯彻执行工作条例,核心作用进一步加强。坚持民主生活会制度,坚持理论中心组学习制度。以政治标准为重点,干部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强,注重发挥骨干力量作用,注重调动各层次干部积极性,年轻干部得到培养和锻炼。机关党的建设进一步加强,党委及其支部换届后,组织能力提升,政治功能强化,战斗堡垒作用得到发挥,各项制度进一步完善。主题党日活动重点突出,形式多样。政治理论学习制度坚持不懈,常委会领导带头讲党课,领导干部述责述廉,党员领导干部撰写心得体会200多篇,机关干部学习十九大精神心得体会形成《汇编》。机关工会完成换届,党群组织进一步健全。举办机关乒乓球比赛,职工业余生活进一步活跃。参加市直机关职工运动会取得好成绩,机关形象得以展示。全年受理群众来信来访74件次,信访工作进一步改进。包村扶贫持续推进,理论宣传、节约型诚信型机关创建、接待和对外交往以及机关各项建设都取得新进展。

回顾2018年,我们各项工作虽取得新进展,但在完善立法运行机制、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增强监督针对性实效性、发挥人大代表作用、转变机关作风、推进工作落实等方面还存在一些问题和差距,我们将在今后工作中认真加以解决和改进。

 

2019年工作安排

 

2019年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在深入推进东北振兴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和考察我省时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贯彻落实省委和市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认真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立法权、监督权、决定权和任免权,为全面推进我市绿色高质量发展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作出新的贡献。

一、推进我市地方立法行稳致远。认真贯彻全省立法工作会议精神,继续坚持以生态立法为特色,同时向城市管理领域立法迈进,实现立法工作的新突破。完成征集和讨论通过2019年立法项目,按照市委批复的立法计划启动实施立法工作。加强基层立法联系点建设,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和依法立法。

二、加强宪法和法律监督。通过国家宪法日活动,持续推动全社会深入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宪法活动。完善向宪法宣誓制度,规范向宪法宣誓仪式。进一步加大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力度,做到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维护法制统一。围绕持续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开展执法检查。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贯彻实施情况检查,推进我市空气质量持续保持全省最优,全国排名靠前。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贯彻实施检查,合理开发、利用、节约和保护小兴安岭水资源,实现我市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同时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贯彻实施情况检查,汲取长春长生疫苗案教训,加强药品生产环节监督管理,保证药品质量,维护人民身体健康和用药的合法权益。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检察院《关于公益诉讼工作情况的报告》,推动检察机关增强公益诉讼工作的使命感和责任感,建立健全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积极稳妥推进公益诉讼工作,加强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保护。同时对市监察委员会和部分县(市)区监察委员会工作开展调研。

三、加强经济社会发展情况监督。依法听取审议市政府2019年国民经济社会发展计划上半年执行情况和下半年安排意见,审查批准2018年财政决算,听取审议2019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以及下半年预算安排情况,听取审议预算执行和财政收支审计工作报告及整改情况报告,并提出建议作出决议。开展全市民营企业发展情况调研,听取审议市政府《关于全市民营经济发展情况的报告》,推进民营企业发展,优化经济发展环境,保护民营企业家合法权益。开展美丽乡村建设情况调研,听取审议市政府《关于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情况的报告》,加快推动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农村发展。依法听取审议市政府《关于2018年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继续保持我市环境状况优良,各项环保目标顺利完成。同时,对全市旅游产业发展情况、北药产业发展情况、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物业管理情况、农村和林场所卫生健康情况、全民健身运动情况、宗教事务场所管理情况开展调研或视察,进一步推动和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和民生改善。

四、推进人大代表主题实践活动深入开展。2018年市人大常委会在全市五级人大代表中,开展了“不忘为民初心、牢记履职使命”主题实践活动,开局良好,初见成效。2019年继续广泛深入地开展 “不忘为民初心、牢记履职使命”主题实践活动。各地要突出特色,活化载体,进一步总结先进代表的事迹和经验做法。继续坚持完善委员联系代表、代表联系群众制度,要突出产业帮扶,突出脱贫攻坚,及时总结经验,认真加以推广,发挥典型带动作用。继续加强代表培训,不断提高代表履职能力。加强对人大代表建议、批评、意见办理工作的监督,完善督办机制,重点督办涉及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重大民生问题、社会普遍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的建议。按照全市区划调整情况,开展县区人大撤并组建指导工作,支持乡镇人大依法行使职权。

五、加强新时代人大工作和自身建设。全面贯彻落实省委转发省人大党组《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时代人大监督工作的意见》。深入学习领会和贯彻执行省委加强新时代人大工作的意见,明确新时代人大监督工作指导思想,把握新时代人大监督工作基本遵循,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坚持党的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依法监督,坚持集体行使监督权,切实提高人大工作的政治站位。深入推进解放思想推动高质量发展大讨论,改进工作作风,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内生动力,提振工作精气神。按照省委和市委要求,依法行使人事任免权。要进一步加强人大常委会党组建设和机关党委建设。突出政治建设,加强作风建设。坚持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和机关党委学习制度,结合人大实际,学习贯彻党中央和省市委战略部署。坚持正确的用人导向,培养锻炼和选拔使用年轻干部,努力调动各级干部的积极性。继续推进人大理论宣传、信访和老干部工作以及机关各项建设、对外交往等取得新进展。

各位代表,让我们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按照省委的部署和要求,在市委的正确领导下,带领全市人民,解放思想、锐意进取、上下同心,迎难而上,以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优异成绩,迎接新中国成立70周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