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2022)

发布日期:2023-01-09 来源:- 作者:伊春人大

 ——2023年1月4日在伊春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

 

伊春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 于大海

 

各位代表:

我受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委托,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过去一年的主要工作

 

2022年是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之年,也是新一届市人大常委会全面履职的第一年。一年来,在市委坚强领导下,市人大常委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历次全会、党的二十大以及中央、省委、市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紧跟市委决策部署,紧扣全市发展大局,紧贴人民美好生活需要,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履职尽责、担当作为,为伊春高质量转型发展作出了新贡献。一年来,共召开主任会议15次,常委会会议8次;听取审议“一府一委两院”工作报告25项,开展代表视察、执法检查、专题调研20次,提出意见建议60条;制定地方性法规2部;作出决议、决定12项。

一、把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作为全年工作主线贯穿始终

常委会牢牢把握中央、省委、市委人大工作会议召开的重大意义,结合实际,一以贯之抓好贯彻落实。

一是坚持用党的最新理论成果武装头脑。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结合学习贯彻中央、省委、市委各项决策部署,结合常态化党史学习教育和“能力作风建设年”活动,组织开展各类集体学习60多次,其中党组学习12次、“解放思想、振兴发展”专题学习研讨8次,机关干部撰写心得体会150余篇,推动理论学习不断走深走实。党的二十大召开后,党组充分发挥表率作用,组织广大党员干部学原文、悟原理,深刻理解把握二十大精神的核心要义,推动党的最新理论成果入脑入心。

二是坚持党的全面领导这一最高政治原则。党组充分发挥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领导作用,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先后就重要会议、重要工作、重大事项向市委请示报告24件,提请市委研究重点监督议题、立法规划计划等事项 6次。注重党的主张、人民意志和依法任免相统一,修正了《伊春市人大常委会人事任免办法》,进一步优化工作程序,全年依法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82人次。围绕重大事项行使决定权,先后就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财政预决算等作出决议决定,保证了市委部署要求到哪里,人大工作就跟进到哪里。

三是坚持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完善民主民意表达平台,健全吸纳民意、汇聚民智的工作机制。坚持开门立法,在法规立项、起草、论证、审议等各环节,拓展人民群众有效参与的途径和渠道;完善常态化法规草案公开征求意见和反馈机制,让地方立法切实体现民心、反映民意,在研究地方性法规(草案)过程中,意见充分交流、观点激烈碰撞,力求最大公约数,民主立法充分显现。坚持在监督中依靠人民,通过调研、座谈、听证、咨询等方式听取人民意见。发挥代表来自人民、扎根人民的特点优势,丰富代表联系群众内容和形式,全市“代表之家”“联络站”“工作室”从2021年123个发展到2022年的136个,正在加速成为代表联系人民群众的“民意窗”“连心桥”。

四是坚持以钉钉子精神抓工作落实。结合实际,认真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各项重大决策部署,分解栗战书委员长到龙江调研、检查时的讲话要求,制定常委会2022年重点工作台账及考评实施细则,以“四个体系”保障机制,不折不扣地推动工作落实。配合全国人大调研检查4次,省人大7次,认真做好反馈问题的对口衔接、督促整改工作,确保上级要求落到实处。其中,以副委员长白玛赤林为首的全国人大检查组对我市侨务工作落实情况进行检查,伊春相关工作得到了检查组高度认可。坚持主动担责,在全市安全生产形势相对严峻情况下,积极落实省委、市委部署要求,组成专项检查组,先后就消防基础设施建设、安全生产等情况开展检查,为维护伊春发展稳定大局作出了人大贡献。

二、推动良法善治,助力法治伊春建设

常委会强化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全力助推依法治市,促进法治伊春建设。

一是坚决维护宪法法律权威。常态化推进“八五”普法,开展“国家宪法日”等宣传教育活动,增强宪法意识,弘扬宪法精神。与“一府一委两院”规范落实向宪法宣誓制度,组织新任命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向宪法宣誓,增强宪法意识和依法行使公权力意识。强化对法律执行情况的监督,先后对《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等9部法律法规开展执法检查和工作调研。特别是坚持立法和实施并重,首次对我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废弃食用菌包污染环境防治条例》《城市综合管理条例》实施情况开展执法检查或调研,有效提升了法律法规的执行力度。其中,对《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的执法检查,直接促成了将该条例贯彻实施情况,纳入全市年度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考核内容,强化了该条例的刚性制约。

二是高质量推进地方立法。制定了新一届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和2022年度立法计划,开展立法和备案审查咨询专家选聘工作,通过层层筛选,26名专家组成新一届立法和备案审查咨询专家“智囊库”。发挥人大主导作用,强化多元协同的立法机制,在全年制定的2部地方法规中,《伊春市红松保护条例》经省人大常委会批准颁布,该条例是我省首部单一树种地方性法规,是我市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加强生态环保领域地方立法的又一贡献,全国人大微信公众号、央视新闻客户端、《黑龙江日报》等国内30多家媒体对此进行了报道;《伊春市城市亮化管理条例(草案)》已经市人大常委会两次审议,拟报省人大常委会批准。我市突出“小切口”、体现地域特色的地方立法经验,再次得到省人大认可。

三是开展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听取和审议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年度报告,带动县(市)区人大全覆盖开展此项工作;建立市、县(市)区、乡镇三级人大系统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电子信息平台,与省平台对接实现全省联网;组织参加全省人大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培训,举办线上培训班,完善审查建议受理反馈机制,及时督促纠正问题,为开展备案审查工作夯实了基础。全年依法审查“一府一委两院”制定的规范性文件48件,维护了法制统一。

三、紧扣中心大局,不断强化监督实效

常委会紧盯高质量发展关键问题,用好宪法法律赋予人大的监督权,确保监督到关键处点子上。

一是强化经济工作监督。围绕经济高质量发展,审查批准年度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决算,听取审议计划执行、预算执行、预算调整、审计等报告,对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开展跟踪调研、现场监督,并首次进行满意度测评,推动了相关问题加快整改;开展全市重点项目、旅游产业、数字经济、农村集体组织发展情况调研,助力实施产业振兴计划,推动伊春塑造发展新优势;听取审议行政事业性资产、国有企业资产及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情况报告,提出意见建议,促进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开展对《黑龙江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贯彻实施情况的执法检查,以随机选择和“背对背”方式与企业负责人进行个别谈话,到行政办事大厅、综合办事窗口等重点部位进行暗访,连续两年开展专题询问和满意度测评,我市营商环境满意度和变化感知度连续三年位居全省前列。

二是强化生态环境保护监督。依法听取审议市政府关于2021年全市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报告,对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工程进行持续跟踪,提出了推进基本农田调整、加强依法征地拆迁、提高苗木成活率等建议。市政府采纳有关建议,制定的《伊春市永久基本农田核实整改补足方案》正待国家批复。听取审议全市野生动物收容救护工作情况报告,提出了加强野生动物收容救护体系建设等意见建议;配合省人大对全市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情况进行执法检查并主动开展“回头看”,针对反馈的问题,以清单式加快督促落实。开展了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气象灾害防御条例》贯彻实施情况的调研并提出意见建议,助推我市生态环境质量在巩固中不断提升。

三是强化权力运行监督。认真贯彻执行《黑龙江省预算审查监督条例》,加大对政府债务工作的监督,起草了我市《关于贯彻落实<关于加强我省各级人大对政府债务审查监督的实施意见>的工作方案》,进一步从制度层面规范了行政权力运行。就落实法院系统环境资源审判等工作情况开展调研,促进了司法公信力进一步提高。配合全国人大、省人大开展关于监察机关监察工作和环境资源审判工作情况调研,制定下发《伊春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支持检察机关依法开展行政违法行为监督工作的意见》,为司法机关有效履职提供了支持。

四是强化民生领域监督。对全市义务教育“双减”工作落实、退役军人接收安置与就业创业、养老服务等情况开展调研,提出了一系列有针对性的建议,推动了社会关注的热点、焦点问题解决。特别是针对医保基金使用情况的建议,市政府高度重视,拟对三级医院有关报销及支付政策做进一步调整,目前正在积极落实中。对《防震减灾法》《黑龙江省中医药条例》等贯彻实施情况及坚持我国宗教中国化方向、筑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侨务及边境管理立法等情况开展调研,有效促进了相关工作落实。

四、发挥主体作用,不断深化代表工作

人大代表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主体。常委会高度重视代表工作,支持和保障代表依法履职。

一是强化“双联系”制度。制定下发《关于开展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市人大代表工作方案》,常委会组成人员定向联系3名人大代表,广泛开展联系活动,听取代表意见建议,帮助解决困难和问题;按照便于组织、开展活动的原则,选出86名专业性较强的代表,组建农业、林业、旅游等7个代表小组,促进代表小组与常委会有效互动。聚焦全市医保资金使用、旅游景区景点建设等情况,邀请代表参加征求意见座谈会、视察、调研等活动100余人次,进一步拓宽代表知情知政、参政议政渠道,发挥了闭会期间人大代表作用。

二是提升代表履职能力。针对新一届代表组成实际,实施代表素质提升计划,制订了《代表培训方案》,通过邀请专家集中培训、选派人大业务骨干深入基层培训,推进代表培训系统化、专业化,全年共组织两次集中培训,全市五级人大代表700多人次参训。强化代表履职服务保障,290名市人大代表享受到了每人每年1200元的履职补贴,为每名代表订阅《中国人大》《法治》等学习资料,代表的履职条件更加充分,积极性进一步提高。

三是做好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健全多元督办体系,推动代表建议办理工作提质增效。市十五届人大一次会议共收到代表建议64件,均在规定时限内办理完毕并答复代表。组织开展了代表建议办理答复情况满意度调查,满意率93.8%。

五、夯实工作基础,着力建好“四个机关”

常委会全面加强自身建设,加快打造让党放心、人民群众满意的政治机关、国家权力机关、工作机关和代表机关。2022年5月,市人大常委会机关被授予省级文明单位标兵荣誉称号。

一是思想政治建设不断强化。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通过设立机关“集中学习日”,开办“业务大讲堂”“书记讲堂”“青年学堂”,在机关工作群中发布“每日一题”,将思想政治建设体现在细节、提升在日常、落实在支部。强化意识形态工作,健全完善工作机制,召开会议专题研究部署,制定《市人大常委会机关意识形态和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等6项工作制度,推动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落靠。积极配合市委巡察组和派驻纪检组工作,机关的各项工作更加规范有序。

二是干部队伍建设切实加强。立足党的组织路线服务政治路线基本定位,做好干部选拔任用和管理,在市委大力支持下,有6名干部得到提拔重用,1名干部交流到市直机关其他部门任职,9名干部通过招录、转任充实到人大队伍中。先后选派20多名干部参与省委巡视及全市“能力作风建设年”活动、驻村扶贫等重点工作,一支政治坚定、服务人民、尊崇法治、发扬民主、勤勉尽责的新时代人大铁军队伍正在加快形成。我市“政治上淬炼、实践上拉练、作风上锤炼人大干部”的经验,在省人大工作会议上作了介绍。

三是能力作风建设扎实推进。省、市“能力作风建设年”活动启动后,常委会坚决落实省委、市委要求,坚持在解放思想上“破冰”、在工作实践上先行,推动机关干部能力全面提升、作风向严向实。组织党员干部开展各类主题党日、志愿服务、读书分享、摄影比赛等活动17次,下沉社区开展疫情防控值守、入户排查240余人次;领导带头深入基层开展“走流程”“四最”活动22次,提出意见建议21条。强化“四个体系”保障作用,每季度召开一次工作完成情况汇报会,各委办处室亮出成绩单,形成了机关内部的“赛马”机制,有效推动了工作落实。

四是舆论宣传氛围更加浓厚。召开市人大宣传工作推进会议,以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为宣传主线,突出“新一届人大代表履职”“能力作风建设年”活动和“对外宣传”三个重点,健全机制、强化效果。人大网站和微信公众号日益丰富活跃;国家、省、市各级各类媒体共发布伊春人大稿件200余份,特别是以《代表法》颁布实施30周年为契机,广泛宣传代表履职经验和先进事迹,铁力市《实施“三诊”打通代表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等稿件被《人民代表报》《黑龙江日报》等媒体刊发,1篇作品获第32届黑龙江人大好新闻奖。 

各位代表,市人大常委会各项工作取得的成绩,是在市委正确领导下,全体人大代表、常委会组成人员、各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和机关工作人员履职尽责、扎实工作的结果;是市“一府一委两院”、各县(市)区人大及其常委会密切配合、团结协作的结果;是政协委员、社会各界和全市人民充分信任、大力支持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市人大常委会,向所有关心、帮助、支持人大工作的同志和各界朋友,表示崇高的敬意和衷心的感谢!

回顾过去,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对照党的二十大精神,对标中央、省委、市委人大工作会议要求和人民群众期望,很多工作还存在短板和不足,主要是:人大队伍的整体素质还有待进一步提高,人大监督的刚性还需要进一步增强,代表作用的发挥还应不断强化,等等。这些问题需要高度重视、努力加以改进。

 

今年的主要工作任务

 

各位代表,党的二十大开启了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市人大常委会要在市委坚强领导下,以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引,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以及中央、省委、市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按照省委、市委决策部署,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神圣职责,加强和改进新时代人大工作,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建设让党放心、让人民群众满意的政治机关、国家权力机关、工作机关、代表机关,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伊春贡献人大智慧和力量。

一、坚持政治引领,在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上展现新作为。要继续强化政治机关意识,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自觉在思想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持党的全面领导,严格执行向市委请示报告制度,保证人大工作正确政治方向。紧扣市第十三次党代会提出的目标任务和市委十三届二次、三次全会要求,谋划生成有针对性的履职项目,强化立法、监督、代表工作,正确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和人事任免权,努力开创各项工作新局面。

二、推动良法善治,在助力全面依法治市上展现新作为。坚决维护宪法和法律权威,确保宪法法律在本行政区内有效实施。发挥人大在立法中的主导作用,坚持“小切口”、突出地域特色高质量推进地方立法。今年将颁布实施《伊春市城市亮化管理条例》,为规范城市亮化建设管理,提供有效法制保障;拟制定《伊春市林蛙保护条例》,促进林蛙养殖业科学化、规范化、产业化;拟制定《伊春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促进市民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围绕提高备案审查工作质量,听取和审议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情况报告,加强主动审查,维护国家法制统一。

三、依法履职尽责,在强化人大监督的实效上展现新作为。围绕高质量发展,听取审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审计查出问题整改、预算、决算及全市企业国有资产管理、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情况报告,对全市5G网络建设、中小企业融资、康养旅游发展情况开展调研,对《乡村振兴促进法》、安全生产有关法规条例贯彻实施情况开展执法检查,推动伊春经济平稳健康发展。围绕生态环境保护,听取审议2022年全市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市政府关于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工作情况报告,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湿地保护法》贯彻实施情况及全市落实侵蚀沟等水土流失综合治理情况开展调研,推动我市绿色低碳发展。围绕维护公平正义,分别听取审议法治化营商环境审判工作、检察工作情况报告,对《黑龙江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条例》实施情况开展执法检查,促进司法公信力提高。围绕保障改善民生,听取审议全市学前教育、兴边富民行动开展情况报告,对全市公共文化服务、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情况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英雄烈士保护法》《黑龙江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实施情况开展调研,回应人民群众的关注关切。

四、发挥代表作用,在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上展现新作为。统筹推进联系代表工作,完善“代表之家”阵地建设,做好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代表、代表联系群众、履职宣传、学习交流等各项服务保障工作。扩大代表对常委会工作的参与,拓展代表参与“三查(察)”工作的深度和广度。运用代表履职网络平台,提升代表履职实效,激发代表履职活力。探索常态化疫情防控形势下代表培训新形式,提高代表依法履职能力。完善代表履职档案,改进代表建议督办工作,加强对县乡人大工作和人大街道工委建设的指导,增强人大工作整体实效。

五、强化自身建设,在打造新时代铁军队伍上展现新作为。紧密结合党中央即将在全党开展的主题教育,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加强意识形态工作,守好意识形态主阵地。抓好党风廉政建设,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巩固提升“能力作风建设年”活动成果,推进基层党组织规范化建设,加强党员干部培养锻炼,驰而不息改进作风,打造新时代人大工作铁军队伍。

各位代表!新时代赋予新使命,新征程书写新辉煌。让我们以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引,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市委坚强领导下,弘扬伟大的建党精神,践行初心、担当使命,履职尽责、奋发有为,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伊春而团结奋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