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23年工作要点
发布日期:2023-02-10 来源:- 作者:伊春人大
(2023年2月9日伊春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通过)
2023年是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市人大常委会将在市委坚强领导下,以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引,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及中央、省委、市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紧扣市委中心工作,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神圣职责,加强和改进新时代人大工作,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建设让党放心、让人民群众满意的政治机关、国家权力机关、工作机关、代表机关,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伊春贡献人大智慧和力量。
一、全面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确保人大工作正确政治方向
1.深入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按照中央、省委、市委部署要求,把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开展好主题教育,深入系统地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常委会组成人员、人大代表、常委会机关干部,要按照“五个牢牢把握”要求,在全面学习、全面把握、全面落实上下功夫,用党的二十大精神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切实把学习成果转化为推进人大工作的实际成效。
2.坚持党对人大工作的全面领导。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统领和指导人大工作,把党的全面领导贯穿于人大工作各方面全过程,紧扣市第十三次党代会提出的目标任务和市委十三届历次全会要求,谋划生成有针对性的履职项目,确保各项工作都在党的领导下依法有序开展。认真执行请示报告制度,人大工作中的重大问题、重要事项、重要情况,及时向市委请示报告。
3.着力抓好各项工作落实。巩固提升抓落实的能力和水平。进一步强化“四个体系”保障机制,围绕中央、省委、市委各项决策部署及上级有关要求,认真分解落实重点任务,制定任务清单,不折不扣推动工作落实;坚持主动扛责,结合人大工作,认真落实好市委临时交办的工作任务,为伊春发展稳定作出更大贡献。
二、坚持“小切口”、突出地域特色推进地方立法,以高质量立法服务高质量发展
4.加强对立法工作的统筹安排和组织协调。坚持党对立法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完善党委领导、人大主导、政府依托、各方参与的立法工作格局。加强对立法工作的统筹安排和组织协调,组织实施《伊春市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2023年度立法计划》,公开征集、编制完成《伊春市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2024年度立法计划(草案)》。
5.推进重点领域立法。颁布实行《伊春市城市亮化管理条例》,为规范城市亮化建设管理提供有效法制保障;制定《伊春市林蛙保护条例》,促进林蛙养殖业科学化、规范化、产业化;制定《伊春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促进市民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
6.做好预备项目《伊春市废弃食用菌包污染环境防治条例》(修改)和调研项目《伊春市养犬管理条例》的前期工作。
三、依法履职尽责,在强化人大监督实效上展现新作为
7.着力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202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上半年执行情况及下半年安排意见、2022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2022年市本级财政决算和2023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2022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突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2022年度全市企业国有资产(不含金融企业)管理、民营经济发展、优化营商环境、政府法定债务管理情况的报告;对全市中小企业融资、5G网络建设工作、康养旅游产业发展、自驾游(房车)营地发展情况开展调研,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贯彻实施情况,推动伊春经济平稳健康发展。
8.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2022年全市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工作情况的报告,对全市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湿地保护法》《伊春市餐厨废弃物管理条例》情况及落实侵蚀沟水土流失综合治理情况开展调研,推动我市绿色低碳发展。
9.加强对司法工作的监督。分别听取和审议市法院、市检察院服务保障法治化营商环境工作情况的报告,检查《黑龙江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条例》实施情况,促进司法公信力提高。
10.保障和改善民生福祉。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全市慈善工作、学前教育工作、兴边富民行动工作、残疾人权益保障工作情况的报告,对全市公共文化服务、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情况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英雄烈士保护法》实施情况开展调研,回应人民群众的关注关切。
11.推动遵守宪法和备案审查工作。加强对宪法法律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对全市“八五”普法工作情况进行调研,开展“国家宪法日”等宣传教育活动,增强宪法意识,弘扬宪法精神。听取和审议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情况报告,把握“科学完备、统一权威”的原则,加强审查全覆盖,增强审查工作实效,维护国家法制统一。
四、围绕经济社会发展重心,依法做好重大事项决定和选举任免工作
12.依法做好有关决议决定。深入贯彻落实省委、市委各项决策部署,围绕伊春经济社会发展中带有全局性、根本性、长远性的问题,正确行使决定权。依法批准国民经济计划、财政预决算报告,调整财政预算等,并作出决议决定。
13.依法做好选举任免工作。坚持党管干部与人大依法选举、任免相统一,保证省委和市委人事安排通过法定程序顺利实现。规范落实向宪法宣誓制度,组织新任命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向宪法宣誓。
五、充分发挥代表主体作用,推动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
14.拓展代表对常委会工作的参与度。继续组织市人大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让更多代表参与立法、“三查(察)”活动,指导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组织开展市级代表调研活动;组织市人大代表开展人民代表大会前的视察活动;扩大代表对常委会工作的参与,拓宽代表知情知政渠道,健全吸纳民意、汇聚民智的工作机制。
15.统筹推进联系代表工作。准确把握代表机关的职责定位,完善“代表之家”阵地建设,统筹安排各级人大代表进家进站参加活动;做好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代表、代表联系群众、代表联系选民工作,广泛听取和充分反映人民群众的意见和诉求;按照省人大常委会统一部署,聚焦中央、省委、市委重大决策部署和人民群众所思所盼所愿,精心组织我市的全国及省人大代表开展专题调研活动。
16.做好代表议案建议办理工作。认真梳理及时交办代表建议,改进代表建议督办工作,加强与提出议案建议代表的沟通联系,推动承办单位把加强同人大代表联系沟通贯穿代表建议办理全过程;增强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的办理实效,力求达到“既要重结果、也要重过程”“内容高质量、办理高质量”的良好效果。
17.加强代表履职管理和服务保障工作。用好代表履职网络平台,提升代表履职实效,激发代表履职活力。强化代表培训,提高代表依法履职能力。完善代表履职档案,加强对县乡新设镇人大选举和人大街道工委工作的指导,增强代表工作整体实效。
六、加强人大制度理论研究和舆论宣传,积极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18.深化人大制度理论研究。围绕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对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工作的重要指示,以及党的二十大赋予人大工作新使命新课题,结合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重点工作任务,加强对人大工作创新发展实践研究,开展前瞻性建设性课题研究,充分发挥理论研究对人大工作的引领和推动作用,坚定国家根本政治制度自信。
19.加强人大新闻宣传工作。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和舆论导向,坚决守好人大意识形态主阵地。充分用好省市新闻媒体及“伊春人大”微信公众号、伊春市人大常委会网站,及时宣传报道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和立法、监督、代表等工作的进展和成效,讲好鲜活的人大故事、代表故事,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更加深入人心。
七、聚焦“四个机关”定位要求,不断强化常委会机关自身建设
20.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坚持以政治建设为统领,及时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坚持和完善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常委会会前学法、各党支部集体学习、党员干部个人自学等制度,持续抓好机关政治理论学习。深化学习型机关建设,继续举办“业务大讲堂”“书记讲堂”“青年学堂”,提升干部运用法治思维指导实践、推动工作、解决问题的本领。
21.加强能力作风建设。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九项规定、市委市政府十项规定,驰而不息纠正“四风”。巩固提升“能力作风建设年”活动成果,全面落实能力作风建设部署要求。全面落实“五细”要求,打造“文经我手无差错、事交我办请放心”的人大工作好品牌,不断提升工作能力和水平。
22.加强常委会机关建设。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全面推进党的政治建设,不断增强常委会机关各级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建设风清气正政治生态。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加强党员干部培养锻炼和人力资源配置,努力打造一支政治坚定、服务人民、尊崇法治、发扬民主、勤勉尽责的高素质、专业化新时代人大工作铁军队伍。支持市纪委监委派驻市人大常委会机关纪检监察组开展监督执纪问责工作。
23.密切与各级人大联系。加强对上工作联系沟通和对下工作指导交流,强化上下联动,协同开展工作,在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决策部署、全面提升人大工作质量和水平等方面形成工作合力;多走出去开拓视野,学习先进经验,加快提升新时代人大工作整体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