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春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二十一号)

发布日期:2026-07-31 来源:- 作者:伊春人大

《伊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伊春市城市综合管理条例〉的决定》经伊春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六次会议于2026年6月30日通过,黑龙江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于2026年7月30日批准,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伊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6年7月31日

附件:1.伊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伊春市城市综合管理条例》的决定.doc

      2.关于《关于废止〈伊春市城市综合管理条例〉的建议》的说明.doc

      3.关于伊春市人民政府提请审议《关于废止〈伊春市城市综合管理条例〉的建议》的议案审议结果的报告.doc